当涂县、各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慈湖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50号)精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制定《2011年马鞍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学习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
2011年马鞍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学习实施意见
为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需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学习工作,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素质能力,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就2011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学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培训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更新培训内容,拓展培训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学习活动,使劳动保障监察员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一)继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通过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监察员头脑,着力转变不适应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和实际动力,转化为为广大群众服务的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自觉行为。
(二)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全面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与精心谋划、不断拓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路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加强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创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和改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结合监察执法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途径,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监察员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监察员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主观世界的改造,加强个人思想品德修养,引导监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外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增强监察员的工作责任感、归属感和凝聚力,激发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使每位监察员真正成为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三、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监察执法能力
(一)学习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
组织劳动监察员全面系统地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和《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深入普及劳动保障监察法律知识,切实把法律法规学习好、领会透、把握准,要使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政策,着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需要。
(二)学习执法技能和职业规范
围绕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执法能力并适应劳动保障监察员职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执法技能和职业规范培训学习活动,培训内容主要有:
(1)执法技能。包括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流程,案件分析与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执法文书写作等;
(2)职业规范。包括勤政廉洁、工作纪律、行为准则、职业道德等;
(3)其他相关技能与知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心理调适能力、计算机操作和网络应用能力等。
(三)学习依法行政知识
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学习,充分认识推行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执法权限、实施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正确把握“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法律规则行政办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察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与依法行政水平。
(四)学习公共管理知识
加强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学习,了解公共管理的性质和内涵,掌握市场经济规律,研究政府公共政策,帮助监察员获取解决公共问题及处理公共事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策略,提高其公共服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指导监察员加强文化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学习当代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新知识,掌握好行政执法者须具备的各种知识,开阔眼界,拓展知识面,提高监察员的综合素质。
四、坚持以需定训原则,搞活培训学习形式
(一)做好监察员资格培训和岗位培训
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岗位的不同,切实做好两类培训。一是认真做好新入职的监察员资格培训,主要通过理论学习、现场模拟、日常带教等形式,使拟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人员掌握基本的执法知识和技能。二是认真做好现任的监察员岗位培训,做到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相结合、案例教学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业务素质、更新业务知识、提升执法能力。
(二)组织监察员集中强化培训
分期分批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集中培训,强化素质教育和执法技能学习,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从法律知识、依法行政、公共管理等方面进行多方位的培训,年内计划举办4期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培训监察员500人次。选派县区、开发区监察员参加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班,提升专业执法素质,培养一批劳动保障监察业务骨干。
(三)多形式地扩大培训辐射面
本着集中调训为主导、单位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扩大培训学习的辐射面。各县区、开发区要自行组织培训学习活动,指导监察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加强对学习内容的规范和引导,以个人自学为主,辅之以集中辅导、心得交流和以考促学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监察员培训活动,要将培训活动延伸到各县区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专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理员。
(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学风
培训学习要突出“问题导向”作用,围绕监察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探讨工作对策和措施,引导监察员直接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工作实践。选派监察员赴外省市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适时地把业务培训班办到县区街道(乡镇),为基层监察员送学上门,帮助基层监察员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坚持开展“双月”学习交流活动,定期通报、分析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典型案件,切实提高监察员的工作经验和执法水平。
五、健全培训学习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一)制定培训学习计划
各县区、开发区应依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全年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学习计划,在学习内容、时间、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定目标,统筹安排,排出进度,责任到人,做到培训工作早计划、早安排,保证培训学习计划的指导性和可行性。
(二)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注重学习制度建设,坚持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实行培训工作规范化管理。尤其要制定好学习带教制度,重点提高新入职的监察员、协理员的素质能力。要鼓励和支持监察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活动,最大限度地缓解工学矛盾,并在时间、资料、经费上提供充分保证。监察员全年参加集中学习应不少于6次,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应不少于72学时。
(三)强化培训学习考核
加强培训学习考核,检验培训学习效果,以考促学,激发监察员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要把培训学习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执法资格相挂钩,对未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或学习态度不端正、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取消劳动监察执法资格。
六、有关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员担负着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不断拓展和工作重心的逐步下移,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也在不断扩大,监察员的素质能力也亟待提高。各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工作,把它放到构建和谐社会大的背景下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大的环境中去认识,去对待,自觉地把监察员培训学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监察员队伍素质教育和能力建设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人民满意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马鞍山更高更大更快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附件: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学习活动安排表
|
附件:
|
||||||
|
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学习活动安排表
|
||||||
|
时 间
|
培训学习项目
|
学习形式
|
承办部门
|
|||
|
3月
|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
集中培训
|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
|
|||
|
4月
|
劳动保障监察员“双月”学习交流活动
|
案件分析与学习交流
|
劳动监察支队
|
|||
|
5月
|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
|
集中培训
|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
|
|||
|
6月
|
劳动保障监察员“双月”学习交流活动
|
案件分析与学习交流
|
劳动监察支队
|
|||
|
7月
|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公共管理知识培训班
|
集中培训
|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
|
|||
|
8月
|
劳动保障监察员“双月”学习交流活动
|
案件分析与学习交流
|
劳动监察支队
|
|||
|
9月
|
选派劳动保障监察业务骨干赴外省市考察学习
|
外出考察学习
|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
|
|||
|
10月
|
劳动保障监察员“双月”学习交流活动
|
案件分析与学习交流
|
劳动监察支队
|
|||
|
12月
|
劳动保障监察员“双月”学习交流活动
|
案件分析与学习交流
|
劳动监察支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