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2014/04/24 8.8k 阅读 130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高技能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广大劳动者钻研技术,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申报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须在2014年5月30日前申报竞赛计划,并填写《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二、竞赛实施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要制定科学严谨的竞赛方案,竞赛方案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技术规程要求。各项具体赛事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竞赛结束后将结果报市人社局。

三、竞赛职业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应根据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促进工业经济倍增计划要求,选择主导产业中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

四、竞赛标准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2014年开展的竞赛,一般按市级二类竞赛标准组织,其中三县组织的竞赛命题应不低于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其他区(开发园区)组织的竞赛命题应不低于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标准。

竞赛均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竞赛两部分组成。实际操作部分一般不少于总成绩的70%,总成绩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竞赛试题应从国家或省级题库中提取,承办单位可结合行业特点组织专家编写和调整部分试题,适当增加本职业(工种)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的内容,但不应超过30%。竞赛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提取,尚未建立国家和省题库的职业(工种),由承办单位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命题,报市人社局核准。

五、表彰奖励

(一)表彰奖励。

由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自行组织召开表彰会、颁发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晋升职业资格。

1.按高级工标准命题的:各职业(工种)第一名选手授予“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称号;各职业(工种)前三名选手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无技师等级标准的除外)。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竞赛均合格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按中级工标准命题的:各职业(工种)前三名选手将获县区(开发园区)“技术能手”称号;前六名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竞赛均合格的选手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支持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和开发园区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竞赛。

(二)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承办单位负责制,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关爱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将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作为人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市人社局对三县人社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

附件:《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

申请单位(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申办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1)                      (2)

(3)                      (4)

竞赛规模

参加初赛      人,参加决赛       人。

竞赛职业(工种)

职业(工种)名称

职业代码

国家职业标准等级

参赛对象

参赛时间

经费来源

是否具备相应比赛场地和设备

表彰与奖励

(含晋升职业资格)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赛主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竞赛

活动名称

竞赛类别

竞赛等级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