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2016/03/01 1.7w 阅读 386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

为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高技能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广大劳动者钻研技术,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申报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须在2016年3月10日前预报竞赛计划,填报《马鞍山市2016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见附件1),4月30日之前确定竞赛计划,并填写《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二、竞赛实施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要制定科学严谨的竞赛方案,竞赛方案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竞赛的技术规程要求。各项具体赛事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竞赛结束后将结果报市人社局。

三、竞赛职业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应根据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促进工业经济倍增计划要求,选择主导产业中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

四、竞赛标准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2016年开展的竞赛,一般按市级二类竞赛标准组织,其中三县组织的竞赛命题应不低于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其他区(开发园区)组织的竞赛命题应不低于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标准。

竞赛均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由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竞赛两部分组成。实际操作部分一般不少于总成绩的70%,总成绩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竞赛试题应从国家或省级题库中提取,承办单位可结合行业特点组织专家编写和调整部分试题,适当增加本职业(工种)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的内容,但不应超过30%,报市人社局核准。

五、表彰奖励

(一)表彰奖励

由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自行组织召开表彰会、颁发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晋升职业资格

1、按高级工标准命题的:各职业(工种)第一名选手授予“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称号;各职业(工种)前三名选手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无技师等级标准的除外)。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竞赛均合格的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按中级工标准命题的:各职业(工种)前三名选手将获县区(开发园区)“技术能手”称号;前六名选手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竞赛均合格的选手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三县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支持三区和其他开发园区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竞赛。

(二)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承办单位负责制,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关爱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将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作为人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市人社局对各县区人社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

竞赛报备工作由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联系人:吴侃侃,联系电话:2366903;竞赛日常工作由市人事考试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8880235。 

附件:1.马鞍山市2016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

    2.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申请备案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