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捕渔民稳定就业,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现就2021年度退捕渔民“捕转养”基地补贴对象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市范围内退捕渔民建设的渔业健康养殖基地、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二、申请条件
农业农村部门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的基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承包养殖面积规模连片达300亩以上(含300亩);
2.带动退捕渔民就业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
三、补贴标准、申报程序
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规定执行。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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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人社秘〔2021〕60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捕转养”基地补贴对象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捕渔民稳定就业,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现就2021年度退捕渔民“捕转养”基地补贴对象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市范围内退捕渔民建设的渔业健康养殖基地、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二、申请条件
农业农村部门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的基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承包养殖面积规模连片达300亩以上(含300亩);
2.带动退捕渔民就业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
三、补贴标准、申报程序
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规定执行。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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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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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人社秘〔2021〕60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捕转养”基地补贴对象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捕渔民稳定就业,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现就2021年度退捕渔民“捕转养”基地补贴对象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市范围内退捕渔民建设的渔业健康养殖基地、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二、申请条件
农业农村部门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的基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承包养殖面积规模连片达300亩以上(含300亩);
2.带动退捕渔民就业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
三、补贴标准、申报程序
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规定执行。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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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印发 |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捕渔民稳定就业,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现就2021年度退捕渔民“捕转养”基地补贴对象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市范围内退捕渔民建设的渔业健康养殖基地、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二、申请条件
农业农村部门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的基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承包养殖面积规模连片达300亩以上(含300亩);
- 带动退捕渔民就业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
三、补贴标准、申报程序
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规定执行。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捕渔民稳定就业,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现就2021年度退捕渔民“捕转养”基地补贴对象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市范围内退捕渔民建设的渔业健康养殖基地、优质淡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二、申请条件
农业农村部门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的基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承包养殖面积规模连片达300亩以上(含300亩);
- 带动退捕渔民就业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
三、补贴标准、申报程序
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5号)规定执行。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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