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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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补充通知

2022/09/19 7.6k 阅读 129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23号)文件要求,结合各相关单位申报备案的竞赛项目,现将《2022年度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补充通知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4项、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1项(见附件1)。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举办专项职业技能赛事马鞍山市选拔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范实施竞赛活动。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做好赛事活动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认真做好选手信息审核,原则上同一选手当年度不可重复参加同类型、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赛事。

未列入年度计划的竞赛,如需授予“马鞍山市技术能手”,我局根据具体赛事规模、组织水平核准确定相应名次授予范围。

(二)务必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各竞赛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竞赛全过程监督。

(三)切实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竞赛主办单位要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命题,确保竞赛技术质量,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的交流。凡有竞赛质量不高、违反赛事规定的情况,该项竞赛本年度所有成绩视为无效,主办单位不得申请本年度相关竞赛补助,两年内不得向市人社局申报职业技能赛事。

(四)周密制定各类安全预案。各竞赛主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竞赛期间科学合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职业技能赛事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五)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各竞赛主办单位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竞赛工作总结、《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申报表》(附件2)、《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附件3)等相关资料报市人事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未按时完成竞赛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书面说明情况。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两年内不得向市人社局申报职业技能赛事,不能申请相关竞赛经费。

三、联系方式

市人事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二科

联系人:王老师杨老师

电话:0555—8880235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南路2855号607室

附件:1.2022年度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补充计划

    2.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申报表

    3.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

2022年度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补充计划

市级一类竞赛(4项)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竞赛项目

决赛时间

(预计)

1

马鞍山市首届交通运输系统职业技能竞赛

市交通运输局

市总工会

市人社局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2022年7月-9月

2

第三届全省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马鞍山市选拔赛

市人社局

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

养老护理员

育婴员

2022年8月

3

2022年马鞍山市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大赛

市邮政管理局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快递员

2022年8月

4

马鞍山市2022年度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安徽省2022年度“徽匠”职业技能竞赛马鞍山市选拔赛

市住建局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钢筋工

各工种比赛时间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市级二类竞赛(1项)

1

雨山区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暨2022年南京都市圈茶艺技能网络赛马鞍山选拔赛

雨山区人社局

茶艺师

2022年5月

附件2

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申报表

主办单位(章):报送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工作单位

竞赛名称

竞赛项目

名次

联系方式

注: 1.已经获得“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得重复申报。2.申报者须为职工(教师)选手。3. “工作单位”“竞赛名称”须填写规范全称。4. 此表加盖竞赛牵头主办单位公章后,与竞赛通知文件、竞赛结果文件一并报送,并提供电子版一份。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方式:

附件3

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竞赛名称

竞赛主办单位

决赛地点

竞

赛

项

目

项目名称

预赛情况

决赛赛情况

参赛人数

参赛人数

晋升人数(个)

高级工(三级)

技师(二级)

联系人

所在部门

及职务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盖章):

日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