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谋划2024年度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23号)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的主办单位为我市市直部门、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大型企业和有关单位,具备举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有竞赛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经费。
(二)申报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结合实际,确定申报计划。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区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三)各县区人社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计划确定申报的职业(工种)。大型企业主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数量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
(四)对列入2023年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但未按相关规定完成赛事任务的,原则上不再纳入2024年竞赛计划。
(五)竞赛原则上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
二、填报要求
请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历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申报,于4月10日前提交《2024年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人事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予补报。初次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的,还应同时报送拟竞赛职业(工种)的背景情况,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可行性报告。
三、其他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有关竞赛工作要求和各单位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各类赛事安排。
对列入市级竞赛计划的一类赛事,每个职业(工种)第1-3名的职工选手(其中,决赛人数不足20人的赛项为第1名,20人及以上的为前3名),可按规定申报“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称号。各职业(工种)排名前1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11%-2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已具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21%-4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对列入市级竞赛计划的二类赛事,每个职业(工种)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按规定申报“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称号。各职业(工种)排名前5%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6%-10%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各职业(工种)排名前11%-35%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已获“马鞍山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重复授予。所涉职业(工种)没有设置相应级别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至现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学生选手最高晋升至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对其他经备案但未纳入市级竞赛计划的赛事,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革新吴婷婷
联系电话:0555-8880235
电子邮箱:781158095@qq.com
附件:2024年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请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
2024年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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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竞赛职业 (工种) |
决赛时间 |
决赛人数 (总人数不超过200人) |
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