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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市场化引才用才新政

2021/07/04 1.4w 阅读 437 点赞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马鞍山市促进市场化人才开发激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我市将遵循市场规律、聚焦产业导向、借助社会力量,改革创新人才引进、评价、激励机制,加快引进集聚一批高层次、高素质人才。

《办法》主要涉及适用对象、人才目录分类、激励标准、申报程序以及管理办法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围绕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面向为我市引进或培育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团队)有较大贡献的引荐单位(个人),包括中介机构、企业和高校等,予以重奖。

其中,针对中介机构引才荐才的激励,《办法》提出:新引荐人才(团队)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给予20万元追加激励;入选省海外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给予15万元追加激励;入选省“特支计划”、“115”产业创新团队、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及相当层次的,给予10万元追加激励。对引荐的创业类人才(团队),其创办企业在注册落户后5年内年纳税额首次突破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再分别给予引荐单位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追加激励。激励资金由企业纳税所在地承担。对于引荐带有特别重大项目、产业核心技术的特殊人才(团队),在获得市级“一事一议”支持后,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激励。

在企业引才用才激励上,《办法》提出:企业从市外引进入选“诗城英才”计划“龙马”工程的人才,按我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分档次给予企业2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综合补贴激励。对于从市外引进入选“诗城英才”计划“骏马”工程的人才,将按中介引才荐才激励标准执行。对获省引才平台奖补项目的,在省资助政策基础上,再给予50%一次性配套激励。

在高校育才留才激励上,《办法》提出:对在市外高校设立引才工作站(点),每年引荐人才入选市人才重点工程10人以上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激励,每递增5人给予2万元追加激励,支持额度上不封顶。对在马高校大专高职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留马就业率超过学校近三年平均数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激励,每递增5个百分点给予10万元追加激励,支持额度上不封顶。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施恒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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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