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当涂县交通运输局,系统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季度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和市政府安委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马安〔2011〕11号)精神,有效组织开展好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四季度交通运输系统内安全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
今年以来,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的态势。但是进入四季度后,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努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平稳、有序。
二、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第三季度安委会成员会议以及近期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马政〔2011〕4号)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建设可靠技术保障、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加强职业健康防护,同时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各项监管措施,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努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加强重点领域、部位、时段安全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和干线公路、港口码头、客运站点、重点桥梁、危险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秋冬季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风、浓雾、霜冻和降雪等气象灾害,进一步完善有关应急预案,落实好应急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严防气象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加强安全隐患p>
各单位要按照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长江海事处通报的长江渡口、渡船安全隐患以及日常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彻底地消除。
三、督促检查
根据省厅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到2012年1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检查范围及内容参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马交〔2011〕130号)。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点面结合,注重实效,通过开展安全检查有力地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经济科(应急办)。联系人:王丽君、章坤一,电话:2473601,传真:2379728,电子邮箱:masyz@ma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