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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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港口岸线的通知

2016/03/20 7.3k 阅读 336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港口岸线(包括长江岸线和其他内河岸线)管理工作,科学开发利用有限的港口岸线资源,充分发挥港口岸线资源的综合效益,更好地服务全市“一江两岸”经济建设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市港口岸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港口岸线资源利用应当按照符合《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马鞍山港口总体规划》要求,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属地管理、部门监督原则,按照控制优化增量、清理整合存量、坚持深水深用和节约使用的基本要求,优先保障公用码头建设的需要。疏堵结合,提高港口岸线资源使用的准入门槛,鼓励引进有资质、规模 大、实力强的企业入驻,科学开发利用岸线资源。

二、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港口岸线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与指导功能,将原市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市港口岸线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协调管理全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港口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三、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马鞍山市港口管理办法》(马政〔2010〕27号)规定及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港口岸线保护工作。凡经市港口岸线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乱占岸线资源行为,由所在地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清理,对违法建设及设施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马鞍山市港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