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根据《马鞍山市财政局办公室印发<在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马财〔2016〕257号)要求,现将《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2016年6月13日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和预防“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马鞍山市财政局办公室印发<在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马财〔2016〕257号),现就在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加大自查自纠和清查排查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监理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一)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二)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四)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五)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六)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七)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结合。共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起至6月20日)
我单位充分认识此次“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紧制定了本方案和落实措施,扎实做好思想发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不走过场,自查面达到100%。对内部自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会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我单位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认真填写《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小金库”清理检查情况承诺书》和市直机关、市属十二单位“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二)公示承诺阶段(6月21日至6月29日)
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5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阶段填报的工作总结、承诺书和统计表,本着醒目、易查的原则,在本单位的公共场所予以张榜公示(拍照证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对有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相关线索,会一查到底,依法依规整改处理到位,并将有关处理情况会同本部门“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承诺书和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经建科。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财务科牵头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小金库”专项整治相关事宜。我单位“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左年文。
副组长:王翰举。
成 员:许正山、谈利军、黄为民、钱丽莉。
(二)构建长效机制
我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牢牢扎紧财经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小金库”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预算防控、资产管控、账户监管、信息公开和承诺考核等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建立全方位管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