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相关各科室(部门):
为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安〔2016〕10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现将《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2016年10月26日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我局辖区水上与港口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推向深入。根据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要求,局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局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范运行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要通过强化政府统一领导、健全行业协调配合机制、严格部门依法行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依法限期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与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持续稳定的水上交通与港口安全生产形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为主、部门负责、行业指导”的原则,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一)渡运安全:组织开展监管水域内河乡镇渡运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政府领导责任、交通行业管理责任、海事监管责任和渡口渡船所有人、经营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老旧渡船更新改造;
(二)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强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危险货物港口日常装卸、储存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申报管理,加强危险货物港口老旧安全设施整治。
(三)通航安全:加大通航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日常巡航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并消除通航安全隐患,维护好我市水路通航安全。
(四)水上水下活动安全:加大涉水工程的安全管理力度;开展水上水下活动作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项目施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
(五)辖区内航运企业:加强航运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企业的核查和检查工作,严格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对企业所属船舶和船员的安全管理;开展船舶配员专项检查,治理打击船舶配员不足、人证不符和服务资历造假等突出问题,严格依法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17年1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
各分局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列出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三个清单”(附件1),督促企业主体对照清单落实整改要求。
(二)深入排查、重点整治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局属各单位、相关各科室,要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提高精准打击力度,严格依法落实整改要求。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限期整改一批违章企业、停产整顿一批隐患严重的企业、坚决关停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全面督查、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月)
市局成立督查组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督查,巩固专项行动。各分局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局安委会成立全市水上交通和港口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2),在局安委会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动。
(二)细化检查内容,对标查摆问题
各分局要依据港口、渡运、水上水下活动、巡航及水运企业核查检查表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严格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检查企业工作落实情况,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分局要严格按照工作重点内容开展工作,主动加强与属地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态势,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自即日起,各分局应于每周四汇总辖区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填写《马鞍山市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周报表》(附件3)报局安委办。
(四)创新监管方式,发挥群众作用
各分局要强化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力量参与其中,鼓励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对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热线)再宣传、再普及,动员基层一线职工主动发现和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对于举报属实的情况视同排查出的隐患,建立“三个清单”,落实整改责任。
(五)全面总结工作,构建长效机制
各分局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推进当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客观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努力把握安全生产本质规律。要坚持问题导向,始终保持对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的高压态势,要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要不断完善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建设,以责任体系有效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各分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市局安委办。
附件:1.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 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周报表
附件1
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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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单位 |
隐患内容 |
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
危害等级 |
采取的防范措施 |
安全隐患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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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所在单位责任人 |
隐患督办销号属地或部门 |
属地或部门包保领导 |
具体负责人 |
安全隐患整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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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整改时间 |
整改计划安排 (简要描述) |
整改完毕签单销号制度(简要描述) |
未按期整改责任追究机制 (简要描述) |
附件2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
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左年文
副组长:冯昕、王彦、黄玉森、王翰举、王於霞。
成员:李孟林、李文平、宣钢、张启峰、王正、李祥俊、撒世武、谈志军、李昌胜、洪涛、唐金平、宋昆、樊光武、唐汝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王翰举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孟林任副主任。
附件3
马鞍山市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周报表
2016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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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领域) |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家次)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数(人次) |
排查隐患数(项) |
提请挂牌挂账隐患数(项) |
实施行政处罚情况(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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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财物或违法所得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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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注:
- 除警告外,其他行政处罚项目需在备注栏中分别注明罚款数额、没收违法财物内容数量或违法所得数额、责令停产停业单位名称、吊销许可证对象名称和关闭对象名称。
- 同一单位涉及不同行业可分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