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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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马鞍山市港口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12 5.1k 阅读 330 点赞

各港航管理分局,各港口企业: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文明创建“四整治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马发〔2016〕4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2017年马鞍山市港口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2017年马鞍山市港口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乡环境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全市文明创建“四整治四提升”行动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2017年港口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港口装卸生产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码头和堆放散货的场地。

二、总体目标

各港口企业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优化港口作业工艺,新增及改造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做好作业区、库区、运输料廊和运输道路的粉尘治理和垃圾清理;落实物料堆场的防风抑尘措施,采用道路硬化、堆场覆盖、洒水喷淋、道路清扫、植树造林等多种方式减少粉尘污染。通过开展码头抑尘专项整治,实现港口码头、物料堆场、裸露地面抑尘管理全覆盖。

三、分步实施

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宣传阶段(2017年1月至2月)。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并向各港口企业印发,做好前期宣传和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 年3月—12月)。

各港航管理分局推进落实行动方案,组织检查;市局每月对各港口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港口企业,将在有关会议上通报该港口企业以及管辖分局;市人大督查办不定期对我市港口企业防治情况开展相关的督查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月)。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局组织开展考核,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建立长效机制。

四、成立组织

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成立马鞍山市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左年文。

副组长:冯昕、王彦、黄玉森、王翰举、王於霞。

成员:撒世武、谈志军、李昌胜、洪涛、宋昆、唐金平、张凯、魏凤、王玫、蔡庆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港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撒世武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555—2471160。

五、工作机制

1.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立包保局领导和对应的联系点,由包保局领导指导帮助联系点开展做好防治活动;各港航管理分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办辖区内港口企业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整改。

2.各港口企业要健全本单位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方案要求

1.各港口企业和各港航管理分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真抓实干。按照企业主体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层层抓好落实。

2.各港口企业要在去年港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作业区、库区、运输料廊和运输道路的粉尘治理和垃圾清理,落实物料堆场的防风抑尘措施,通过改造设施设备和植树造林等多种方式减少粉尘污染。

3.包保局领导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专项督查一次,督查联系点和港口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分局联络员负责填写《港口环境保护工作检查表》和拍照,并及时将检查表和检查照片报至局港口管理科。

4.各港航管理分局要在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填写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须留存相关图像或视频资料。每月检查率不低于辖区内港口企业总数量的50%,每2个月全面检查一次。

5.建立信息月报制度。每月1日前,各港航管理分局要指定专人将上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检查情况及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局港口管理科。

附件:1. 局领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包保联系点安排表

2. 港口环境保护工作检查表

附件1

局领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包保联系点安排表

序号

治理单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联系点领导

联络员

1

含山县港口企业

含山分局

李昌胜

冯昕

李昌胜

2

和县港口企业

和县分局

洪涛

黄玉森

洪涛

3

市区港口企业

直属分局

谈志军

王彦

谈志军

4

郑蒲港新区港口企业

郑蒲港分局

宋昆

王於霞

宋昆

5

当涂县港口企业

当涂分局

唐金平

王翰举

唐金平

附件2

港口环境保护工作检查表

港口企业名称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情况

整 改 要 求

港口企业负责人

(签字、盖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