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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5/11 8.2k 阅读 367 点赞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我局辖区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安〔2017〕3号),结合我局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马鞍山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控一般事故发生,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安〔2017〕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风险管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消除风险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各类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等“六项机制”,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港航(海事)分局要成立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本辖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各项工作。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水路交通运输、港口企业(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风险辨识管控责任,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的方法、内容和要求,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对辨识的安全风险应如实记录、上报、公示,建立风险信息台账,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加强预警和预测,落实“六项机制”要求并实行闭环管理。

四、工作内容

安全风险管控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等工作。

马鞍山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主要围绕辖区水路交通运输企业、港口企业、渡运等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各分局要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属地安全监管原则,负责组织并统筹推进辖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具体实施。

(一)建立风险查找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

风险点又称危险因素、危险源,是指本身具有危险性,或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危险性,存在着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场所、部位、状态和活动。

各分局、相关企业(单位)准确把握查找对象,根据行业、领域和场所等实际合理划分网格单元,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点查找的最小单元(地理区域、单位、设备设施、作业或活动场所、某项活动等),明确每个单元的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查找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查找工作,经筛选、确认、分类汇总,填报风险点清单。清单要全面动态反映各单位风险点的部位、状态等,清楚描述每个风险点的产生条件、表现特征,初步判定风险类型和等级,以及在风险一旦失控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的后果等。

各分局、相关企业(单位)在实施查找时,应充分考虑外部情况变化对风险点的影响,认真分析平时条件、特殊时段、特殊自然条件下不同风险点的出现;以及同一风险点在不同外部条件下,出现不同的风险,充分识别各种潜在风险。要根据自身发展变化特点,合理制定工作周期,反复开展风险点查找工作,并对风险点清单进行同步更新。

各分局、相关企业(单位)要层层组织发动基层群众和单位员工,自下而上全面开展;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通过网络、移动通信等多种方式,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接收社会公众提供的风险点信息。

(二)建立风险研判机制,科学应对安全风险。

各分局、相关企业(单位)对发现的风险合理进行分类。科学实施风险分级,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点按其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并对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专门建档。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建立每一处风险点分布、状态、现场管理和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风险管控数据清单,各分局负责督促落实。实时调整风险等级,逐级核定风险级别,并及时公告风险信息。根据风险分类、分级结果,形成安全风险点空间分布图,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的主动性。

对于风险查找中确定的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的风险点,要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测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及时督促整治,增强风险管控的主动性。风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种颜色表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快速响应风险预警,根据风险发展变化,实时调整预警级别,明确解除预警的条件。对各类风险点特别是高等级风险点,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等,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危害因素、风险预防、事故后果、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分级分类防控风险。

根据风险研判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现风险可控。企业是风险防范的主体,各分局要督促所监管的企业或有关单位根据风险研判结果,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行安全风险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应风险级别的具体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隔离风险点、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手段,达到消除、降低风险的目的。在风险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各分局要督促所监管的企业和单位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根据风险点查找和研判结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方式,按照执法计划或工作计划,定期对较高风险等级风险点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关闭、取缔等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时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要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公司、班组级巡回检查、例行检查、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及时掌握管理范围内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方案,确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治理方案和销案台账应纳入专门档案管理。

(五)建立风险处置机制,确保风险可控可防。

针对不同风险点可能发生的后果,坚持抢早抢小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实行风险差异化处置,加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关键时刻处置准、处置快、处置好。

加强事故初期处置,准确应对事故险情,科学组织施救。妥善处置善后工作。提高风险处置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突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查找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不断修改完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普及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应急处置技能。

(六)建立风险责任机制,落实安全管控责任。

按照“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对照风险点清单,科学划分网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划分最小风险责任单元,落实全员网格化管理责任。要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风险管控责任。同时,动员全员参与,做到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延伸安全风险排查触角,夯实安全基础,确保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责任落实检查。局属各分局、有关业务部门和单位在开展“三查三单”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及执法检查、大检查时,要将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六项机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巡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对照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逐一对照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分工,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握辖区内各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和风险点实时情况,及时提醒、提示、督促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全面启动,扎实推进(2017年5月底前)。

各分局、各企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全面启动扎实推进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六项机制”工作。

(二)编制手册,专题培训(2017年5月-6月底前)。

各分局要组织推动本辖区企业根据《安全风险查找指导手册》(参考格式)自行制定本企业《安全风险查找指导手册》。局安委办将在市安委办组织专题培训后组织我局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系列培训工作。

(三)构建网格,形成清单。(2017年6月-7月底前)。

各分局负责完成本辖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责任网格的划分,确定网格责任人。督促指导本辖区各企业组织开展风险点查找,编制及汇总完成责任范围内的风险点清单。网格图和清单及时上报局安委办。

(四)确认分级,检查评估(2017年7月-8月底前)。

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安全工作特点、难点、重点,侧重于查找可能直接导致人员严重伤害或群体性伤害的风险点,完成对风险点清单中的风险内容筛选,确认风险分级,落实管控责任,并将确认后的风险点清单上报辖区港航(海事)分局汇总后上报局安委办。各分局要对企业上报的风险点清单进行检查,对填写错误、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限期重新上报;对上报的红色等级风险点组织进行评估,并明确落实直接管控及监管责任。

(五)总结提高,不断完善(2017年9月-11月底前)。

各分局、各企业(单位)在“六项机制”推进过程中,要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推广,在总结经验和修正问题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本属地、本行业部门的《实施方案》,把构建“六项机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分局要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分管安全副局长(局安办主任)任组长、局安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培训指导、考核通报、系统完善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分局要以构建安全生产“六项机制”为契机,统筹兼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非”专项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构建和推动“六项机制”相结合。

(三)全面总结,持续改进。构建并有效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是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维护地方安全形势平稳的利在长远的系统工程,必须长期坚持推进,并不断总结经验做法予以完善。各分局每年应对风险点清单进行确认,检查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不断改进,不断修订完善本单位《实施方案》,使之更符合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际,切实起到管控风险隐患的效果。

各分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抓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并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本单位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孙波;电话:2229593)

附件:1.各行业领域和场所分类

2.《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参考格式)

3.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流程图

4.风险分级方法和标准

5.风险预警分级标准

6.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流程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