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局、市运管局:
根据市政府和市土壤办要求,现将《市交通运输局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2018年3月23日
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跨界固体废物倾倒势头、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倾倒行为,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行为》(马察环﹝2018﹞17号)文件和《关于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马土壤办﹝2018﹞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的运输企业开展地毯式的全面排查,以非法运输固体废物车辆为重点,督促运输企业不得非法从事固体废物运输。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一)公路运输危险废物情况排查。市运管局要对全市营运性运输车辆开展排查,按照马土壤办﹝2018﹞3号文件的附表3.3的格式进行汇总统计,如存在非法装卸固体废物的问题,要在该统计表中填写相关情况。各运输企业要在对应的统计表上盖章确认。同时,要求各运输企业出具承诺书,不得非法从事固体废物运输。
(二)机动车维修行业(含大型企业内的汽车维修厂)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市运管局要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要求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企业要按照市环保部门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要求,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三)市公路局要结合路政治超和路政巡查,加大对过境公路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可疑固体废物及时报告,依法处置。
(四)积极配合市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非法转移运输固体废物的车辆进行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运输局防范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交战办牵头,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各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12328”,鼓励群众举报涉固体废物处理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的支持,共抓大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实行周调度制度。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明确整改完成时间。每周五下午4:00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计敏,电话:17755545805)。
(四)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不作为、慢作为、履职不力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