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运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运管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皖交运〔2018〕12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10日
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皖交运[2018]12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打击非法营运,保护合法经营”为目标,按照“部门联动、堵疏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努力创建公平竞争、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治理高铁东站、火车站、客运站场、大学城、商场、超市、医院等区域未经许可的“网约车”、“黑头车”非法营运行为。
(二)联合各县区运管部门对城乡结合部、乡镇集贸市场从事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打击,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三)压实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停止向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加快合规化运营进程。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15日至10月19日)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深层次、多角度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重要意义,强化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让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营造强大的宣传攻势,让打击非法营运深入人心。同时,在宣传的基础上,要落实人员加强对重点路段及重要区域的排查,及时掌握非法营运车辆的违法信息,为整治行动的有效开展奠下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0日至11月30日)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对我市非法营运的网约车、“黑头车”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活动区域和规律,为专项整治工作准备好第一手资料,明确打击非法营运的具体范围。
二是突出重点、集中治理整顿。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开展联合稽查,针对非法营运行为多发地,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阶段性的集中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嚣张气焰,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三是打防并举,加大执法力度。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整治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落实整改,加以完善;同时,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预防出现整治后反弹现象。
四、职责分工
运管、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挥下密切配合,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具体任务分别如下:
运管部门:
(一)负责做好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执法力量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执法。
(二)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和处罚。
(三)做好组织协调及宣传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
(一)配合运管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执法工作,充分利用路面监控设备加强对嫌疑车辆的布控。
(二)负责在监督检查区域拦截嫌疑车辆,配合运管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
(三)及时制止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
(四)对运管部门抄告的嫌疑车辆给予协查,及时移交运管部门依法处理。
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由市运管局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牵头,市交警机动大队配合。
其他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协助配合。整治行动采取日常打击整治和突击联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营运行为要积极受理,证据确凿的根据线索要及时给予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领导,共同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例会制度,定期互通情况,共享情况信息,研究应对措施。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建立应急机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媒体、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开展这项工作。对重大违规行为要进行曝光,宣传打击此次行动的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表明主管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实际问题的决心。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要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对违规违法行为一定要重证据、重事实,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收集证据,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积极应对,保障稳定。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综合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制定好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并努力避免矛盾激化,尽量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以确保社会和行业的稳定。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黄海琼,联系电话:0555—2484330、
18955530808;
市公安局联系人:刘寅,联系电话:0555—2425031、
1590555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