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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2/25 1.9w 阅读 201 点赞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将《马鞍山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         


马鞍山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皖交安监〔2018〕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稳定形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断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现代化治理进一步提升能力,部门联合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一般等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确保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制改革

1.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理清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工作规范,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联合约谈制度,加强对事故常发、多发或安全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警示诫勉。(各部门各司其职在2018年前建立权利、责任清单,2020年前制定监管工作规范)

2.创新监管机制,加强联合共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共同研究决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利用交通安全联席会平台,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联合巡查制度,加大督查和考核考察力度,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调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治理,形成部门协同共治、行业自觉落实、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参与)

3.健全防控体系,抓好源头治理。落实《马鞍山市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马安〔2017〕3号)要求,推动“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自查自控管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与风险识别手册,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完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督机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参与)

4.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的管控,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的《关于常态化制度化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试行)》(马公秘〔2017〕205号),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大对交通流量较大、通行危化品车辆较多等重点路段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提高企业违法违规代价。(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适时开展)

5.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协调机制。事故发生后,要做好协同配合,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救助伤员,安抚家属。加强事故信息共享,强化舆论引导,及时按规定上报事故具体情况。做好交通疏导和现场秩序管控,避免引发二次事故造成事态扩大。(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自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6.加强宣传教育,接受社会监督。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七进”工作,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货车及农村地区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充分利用12350、122、12328等服务监督电话和社会公共管理平台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活动,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建立旅客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输安全监督的制度和激励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适时开展)

(二)深化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

7.加强驾培监督管理,提升驾驶员素质。严把培训质量,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培训学时及内容,规范施教。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普遍实施“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驾培新服务模式,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培训与考试衔接机制。通过全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学员培训过程的动态监管,实现培训与考试的信息共享。健全行业诚信考核体系,完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和诚信服务监督,推进质量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共同推进)

8.加强职业资格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落实好国家有关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好职业资格制度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和归属感。制定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9.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营运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培训教育方式,培养营运驾驶员掌握突发情况应对常识,提升营运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动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从源头上把好营运驾驶员安全素质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适时推进)

(三)切实强化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

10.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汽车、挂车及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等相关标准和文件要求。督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遵照标准规范开展营运车辆达标车型检验,据实出具复核报告。对车辆未列入《达标车型表》的,或经复核其技术参数和安全装备与《达标车型表》要求不一致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参与)

11.深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落实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加强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监管,重点整治低平板半挂车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行为。开展常压罐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部门参与)

12.切实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鼓励客运企业提前报废更新老旧客车,依法依规报废并即时退出客运市场。车辆登记管理机构应结合“营转非”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的办理,严格对购买“营转非”客车的单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引导“营转非”客车作为企事业单位自备车辆使用。公安交通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及路检、路查等举措,进一步严格“营转非”客车的监管,严厉打击“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和“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四)强化重点领域运输安全规范化管理

13.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基础保障、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动态监控、运输组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等管理要求。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确保《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真正落地实施,发挥效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14.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按照“放、管、服”要求,落实好“部门主管、属地监管”职责。结合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改革提升道路运输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完善客运标志牌的申领、核发流程,严格实施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信息化备案管理,逐步推进市际、县际、县内旅游包车信息化管理。加强运管部门与旅游管理部门的配合衔接,推进旅行社、导游和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员等信息共享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联合执法,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等违规行为,严禁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参与)

15.切实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通过不同企业间联程联运或同一企业换车换驾驶员等接驳运输方式,逐步实现驾驶员和车辆当日往返。加强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规范化运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参与)

16.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鼓励农村客运经营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管理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17.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皖交安监〔2017〕23号)文件精神,持续做好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强化实际操作培训考试把关。认真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在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托运、充装危险货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参与)

18.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企业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实名制售检票制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五)提升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

19.深入开展公路安全专项工程。加强公路建设阶段的安全评价和养护阶段的风险评估,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的护栏、标志标线等设施为重点,深入开展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国省干线公路四、五类桥梁为重点,深入开展危桥改造工程。专项工程实施完成后,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实施效果符合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参与)

(六)提升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能力

20.健全联网联控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动态监控抽查制度,建立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层层传导监管压力。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数据实现交换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突出对安全管理不规范、驾驶员违法行为突出企业的监管。指导运输企业搭建动态监控与驾驶员管理、机务管理、运输组织等综合运营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21.强化联网联控系统功能拓展应用。积极推广第三方动态监控平台,对“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开展动态监测服务,为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将“两客一危”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文明驾驶、站外揽客等重点动态监控报警纳入联合信用惩戒范围,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推进)

(七)大力实施科技兴安

22.积极做好主动智能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智能辅助驾驶技术在营运车辆上的推广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督促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鼓励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23.利用大数据提升决策支持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重特大事故深度挖掘分析,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为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和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支撑。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改进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机制。组建专家团队,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加强事故调查和督导检查的技术支撑。(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发扬“三严三实”作风,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工作机制。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和单位要在职责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安全氛围。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请各单位于每年年底前(2018-2020年)及时将本单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分别归口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