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2019年3月1日
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政府和省厅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坚持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力保障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上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确保各项安全举措落到实处。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继续做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推进安全预防和管控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落实
3.加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生产安全重点工作、安全责任事故等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厘清行业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推动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继续与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事业单位、重点企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完善《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5.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制,管理人员责任制,建立覆盖生产经营各环节、各部门责任明晰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员责任制有范围、有公示、有培训、有考核,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推动企业构建本单位安全风险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确保企业所有风险点、危险源处于可防可控状态,确保发现隐患问题能够及时有效整改。开展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评估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持续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工作
6.继续推进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分解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突出“平安路桥”、“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五方面创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平安交通创建水平。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隐患,要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综合整治力度,实行闭环管理。持续推进“平安交通”示范单位创建和考评工作,选择“平安交通”重点建设内容和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试点示范,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厅督促指导示范单位形成完备的制度,规范的流程,良好的文化氛围,引领和推动“平安交通”建设。
7.继续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深入一线摸排、深挖底层毒瘤线索,发掘行业涉黑涉恶保护伞,确保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督促各单位配合公安、纪检等部门打掉交通运输行业内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净化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社会环境、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
8.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要环节的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和夏季消防安全等工作。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
9.持续推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按照《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部署要求,健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管理等措施,重点加强旅游客运、班线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风险点监管,推动企业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督促行业管理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所辖企业风险管控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逐步建立客危运行业动态风险管控台账,确保企业各项安全风险点处于可风可控阶段。
10.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遏制重大事故工作方案》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部署要求,严格岗位治理和行业治理相结合、部门治理和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治理体系,通过安全生产查报奖励等各种手段,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隐患共治。要严格执行隐患治理“三个清单”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行业全员化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1.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依法治安”,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处罚一批非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2.继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公路(县乡公路)部门要加大公路安全管理,要有序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干线公路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切实提升公路安全水平。要完善“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等体系建设,要建立国省干线及农村道路管理动态数据库,加强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管。持续深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沟通合作,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要求把各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运管部门要加大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要强化“两客一危”和营运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一企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落实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要深化客运、危运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依法打击营运车辆非法改装。要继续做好旅客运输实名制和旅客安检查危工作,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港航(海事)部门要严格执行部危货港口建设安评双《指南》,持续开展危货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推动监管水域水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四类重点船舶”、涉水工程和渡口、施工作业区等重点水域和危化品港口码头的安全监管;交通质监部门要强化在建重点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和临边防护的管理监测监控,加大工程标准化建设力度,持续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五、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七个专项行动
13.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分类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处治。
14.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全隔离设施的配备应用,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等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我市所有营运客运汽车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安装工作。
15.开展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坚持每月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能普及培训,督促运营企业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业务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强化驾驶员任何情况下保障乘客安全的责任意识,完善应急处置规范,明确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靠边停车、及时报警等操作流程,全面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6.开展内河船运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做好“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和港口、码头、装卸点管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17.开展在建工程建设安全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强化施工现场的特种机械设备使用、地质复杂的隧道和高边坡工程等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防护栏等交安设施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交工前质量安全验收,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安全可靠。
18.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发动行业内各级各部门宣传力量,倡导培育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和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手段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的宣传,适时曝光一批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处罚典型案件。指导督促公交营运企业通过在公交车内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播报等方式进行警示告诫,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培养乘客安全乘车法治观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
19.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的要求,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各类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加强重点部位、重要通道日常检查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安全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路线路等消防重点部位处于监管状态,确保职工保持反恐安保工作意识,确保道路客运实名制工作持续落实,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20.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特点,制定符合我市交通运输特点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检查事项及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建设,提升行业依法治安能力,持续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并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21.全力做好安生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交通运输安全建设的气氛。
22.持续开展安全素质培训教育工程。鼓励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主动学习《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和在岗、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集中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实操技能和排除风险能力。
23.加强安全经费使用和职业健康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依法依规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做到足额、公开、专款专用,建立制度和台账,接受监管部门审查和职工监督;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加强职业健康专项治理,关心职工身心健康,了解重点岗位人员身心动态,按期发放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工开展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调整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职工转岗。
24.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特别是鼓励生产建设一线从业人员举报事故隐患。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25.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维稳形势分析会,提前部署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两会、春运、“四季七节”、汛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社会敏感期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
26.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安全风险预判防范,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实战应急演练,做好风险叮嘱和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7.做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按照实用、科学、可操作性的原则,持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反复演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演练起到检验预案、提升救援能力的效果。
28.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和节假日、重要时段、恶劣气候期间“24小时值班”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人员、物资、设备、道路畅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