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运局、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市道路运输企业:
为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础,交通部于2019年10月1日启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安全考核,截至目前我市已取得考核合格证明1237人。为持续扎实做好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考核证明资质延续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根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6号)有关要求,我市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除在道路运输领域有效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可直接申办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外,其他均需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各部门要将考核要求宣贯到位,使其熟悉相关要求,提高安全考核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加强证明管理
(一)考核证明延期申请
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应于合格证明到期前3个月内,通过安全考核管理平台提出延期申请。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核实,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延期3年。“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dlaqgl.jtzyzg.org.cn,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续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考核证明信息变更
持有效期内“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要变更相关信息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全考核管理平台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调出注销或调入登记变更。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变更。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信息变更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三)考核证明作废
1.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因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原考核合格证明作废。
2.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两类人员”提交的考核申请、信息变更等资料的真实性由本人及其所属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考核合格证明,不得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考核合格证明。
三、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
各部门要定期跟踪辖区企业进展情况,推进“两类人员”考核工作,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考核的、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优化服务
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服务系统”,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方便、快捷。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证明办理及延续事项涉及部门的联系方式如下:
省级: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0551-62865537
市级: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 0555-2379728
考点:马鞍山市交通培训学校 0555-2406845
附件:
1.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续申请操作流程
2.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信息变更操作流程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