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5月28日,共有29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和12台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分别符合提前淘汰及报废新购置营运货车申领奖补资金的要求。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车牌号:皖E17131黄、皖E17315黄、皖E17931黄、皖E16479黄、皖E16456黄、皖E61795黄、皖E51619黄、皖E13333黄(国三)、皖E61430黄、皖E17746黄、皖E37607黄、皖E18605黄、皖E17658黄、皖E18539黄、皖E17595黄、皖E17151黄、皖E19441黄(国三)、皖E18389黄、皖E34719黄(国三)、皖E37279黄(国三)、皖E36651黄(国三)、皖E37622黄、皖E17219黄、皖E14320黄、皖E17887黄、皖E37357黄、皖E17583黄、皖E20055黄、皖E37565黄。
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车牌号:
皖E25543黄、皖E17878黄、皖E18369黄、皖E18591黄、皖E26552黄、皖E29719黄、皖E28020黄、皖E28595黄、皖E50427黄、皖E25527黄、皖E28375黄、皖E23870黄。
本批次公示为期5天,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车辆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0号,邮编:243000,联系电话:0555-2484330,2376607)。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车辆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1、
马鞍山市2025年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相关信息表(第九批).xlsx
2、
马鞍山市2025年度申请提前淘汰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相关信息表(第九批).xlsx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