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经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审核,截至2025年11月19日,共有17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21台提前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符合提前报废新购置营运货车申领奖补资金的要求。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车牌号:
皖E15492黄、皖E15042黄、皖E00632黄、皖E17275黄、皖E18001黄、皖E17901黄、皖E36440黄、皖E36969黄、皖E18480黄、皖E37582黄、皖E37292黄、皖E37307黄、皖E37396黄、皖E36568黄、皖E37685黄、皖E04799黄、皖E61402黄。
报废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及新能源营运货车车牌号:
皖E22198黄、皖E21919黄、皖E35425黄、皖E01086D黄绿、皖E29246黄、皖E51718黄、皖E19085黄、皖E18139黄、皖E11260黄、皖E15242黄、皖E37195黄、皖E34767黄、皖E25409黄、皖E37780黄、皖E28673黄、皖E19349黄、皖E03268D黄绿、皖E29155黄、皖E06958D黄绿、皖E05688D黄绿、皖E05850D黄绿。
本批次公示为期5天,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车辆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马鞍山市慈湖河路1000号,邮编:243000,联系电话:0555-2484330,2376607)。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车辆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1、
马鞍山市2025年度申请提前淘汰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十七批).xlsx
2、
马鞍山市2025年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相关信息表(第十七批).xlsx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马鞍山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