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6“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五批之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关切和行业痛点,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办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马鞍山市花山区炊烟小灶饭店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2026年3月23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马鞍山市花山区炊烟小灶饭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抖音网络平台发布宰杀鲜活河豚鱼的视频作为引流宣传手段,对外销售宰杀后的鲜活河豚鱼。当事人销售的鲜活河豚鱼从南京众彩市场采购,购入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根据原农业部办公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规定,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
当事人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2026年8月5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未经妥善处理的鲜活河豚体内极易残存河豚毒素,食用后会严重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针对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的食品,法律确立风险预防原则,当事人擅自经营鲜活河豚鱼已构成严重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依法查处,坚决守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底线。
二、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耿某某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2026年5月15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耿某某在外卖平台店铺中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伪造。经查,当事人在“美团”“淘宝闪购”平台分别开设网络餐饮店铺,其在店铺中公示的2张不同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为伪造。同时,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手机中发现另一张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该证也曾用于当事人经营的网络餐饮店铺的经营活动。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2026年5月18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将本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于2026年5月21日立案侦办。
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充分表明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整治网络餐饮安全的坚定立场。通过以案促改压实全链条行业主体责任,督促外卖平台、入网商户严格合规经营,持续净化网络餐饮经营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信心。
三、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马鞍山市博望区金卤汇熟食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6年5月12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肉制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行动,发现博望区金卤汇熟食店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在线下实体门店及美团外卖平台同步开展餐饮经营活动,违规使用复配肉制品护色剂对虎皮鸡爪进行卤制上色,属于超出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的非法制作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2026年8月13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添加剂、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各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均需严格遵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本案中,卤菜店经营者为改良食品感官性状、攫取短期非法收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扰乱了诚信守法的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刚性执法守护食品安全底线。
四、含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含山县清溪镇甜趣私房烘焙蛋糕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4月22日,执法人员对含山县清溪镇甜趣私房烘焙蛋糕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存放过期食品原料。经查,当事人食品冰柜内1瓶已拆封的冰糖糖浆(转化糖浆)、食品储物柜中1袋已拆封的烘焙装饰糖果,均已超过保质期,且当事人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使用了上述过期食品原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026年5月27日,含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涉案过期食品原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食品经营者应当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原料保质期自查,及时清退过期、变质食材,切勿因缩减成本、心存侥幸等缘由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要坚决杜绝此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