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AHZC-M-F-2026-015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2027年G205(K1364+334-K1364+534全幅、K1364+534-K1367+000上行、K1367+000-K1370+000下行)路面养护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联系方式:王萌0555-2318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菊园路55号(国家电网菊园路营业厅)东侧100米小区内物业用房(十幢西边白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17555582924
附件:更正内容
(一)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中“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公休日除外),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公休日除外),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2.投标人业绩”中
“自2023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计分),投标人承揽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公路结构性修复工程),提供1个合同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更正为“自2023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计分),投标人承揽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路面养护工程),提供1个合同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3.项目负责人业绩”中
“自2023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计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揽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公路结构性修复工程),提供1个合同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更正为“自2023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计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揽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路面养护工程),提供1个合同业绩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五)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人员力量”中
“(2)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3分。”
更正为“(2)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