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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尹黎娟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2026/10/19 9.3k 阅读 170 点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马市监处罚〔2026〕523号

尹黎娟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尹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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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黎娟

案件来源为其他部门移送。2026年8月13日,我局收到郑蒲港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郑市监案移〔2026〕23号)及和县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和烟移〔2026〕第126号),反映和县烟草专卖局于2026年6月30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皖江工学院校园内第七食堂学院超市尹黎娟的百货售卖点现场检查时,发现尹黎娟经营烟草制品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烟摊查获涉嫌违规卷烟真龙(美人香草)97m1条,黄山(中国画细支)97mm1条,黄山(金皖烟)84mm2条,云烟(小熊猫家园)88mm1条,双喜(莲香)84mm1条,南京(梦都)97mm1条,(共计6个品牌规格),共计7条。(具体见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马烟存通〔2026〕第126号)。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局于2026年8月19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皖江工学院校园内第七食堂学院超市的百货售卖点经营烟草零售业务,截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日,经营期间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店内被查获的烟草制品由当事人从附近超市零散购买。截至检查当日,当事人几乎没有进行售卖。经执法人员查实的涉案烟草制品:真龙(美人香草)97mm1条,黄山(中国画细支)97mm1条,黄山(金皖烟)84mm2条,云烟(小熊猫家园)88mm1条,双喜(莲香)84mm1条,南京(梦都)97mm1条,(共计6个品牌规格),共计7条。(具体见和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和烟存通〔2026〕第126号)。上述烟草制品经和县烟草专卖局进行了价值核定,涉案烟草制品违法经营额为1460元,涉案7条烟草制品未进行销售,之前当事人零星出售零散香烟数包,但因为无销售凭证和销售记录无法证实数量和价格。综上所述,本案的违法经营总额依据和县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价格鉴证结论书》{皖烟价鉴字(2026)12454号},依据其未销售且无进货凭证销售凭证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292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到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室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