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马鞍山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推动高质量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攻坚五年;更是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全力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的关键五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马鞍山市(包括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含山县、和县及当涂县,以花山区、雨山区和博望区组成的市区为重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细化拟定住房与城建领域重点工作方案,制定近期专项行动计划,编排年度内容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发展目标,高质量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基本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及安全感显著增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基本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29平方米,较2015年提高2.58平方米。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8.1%,比2015年增长5.1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公租房补贴2746.6万元,受惠居民9602户。“两治三改”工作持续推进,全市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治理已完成。“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2万套,基本建成5.5万套;累计投资7.76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22个,惠及居民8.6万余户;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657户。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健康平稳。
城市形态与功能不断完善。秀山新区、郑蒲港新区初具城市形态,建成区面积达到113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69%,比2015年增加5.9个百分点。马鞍山市入选全国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开展了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改造试点,城乡防洪排涝能力进一步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成运营,智慧交通综合信息中心、规划范围内的公交电子站牌全部建成。市体育会展中心、综合客运中心公交枢纽站等建成运营。在全省率先启动塔杆资源共建共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完成G347、S367改建、慈湖河路改造、红旗路贯通、银杏大道东延,交通出行更便捷;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等6座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污水处理能力由27.25万吨/天提升至40.5万吨/天,排口水质达一级A标准;全面完成315个居民小区、220条道路涉及的1150公里市政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水质再提升;新建改建市政加压气站(调压站)172座,累计建成燃气管道94.7公里;率先实现主城区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启动,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
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提升。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一流的生态环境提升马鞍山城市形象,长江东岸秀丽巨变,薛家洼片区旧貌换新颜,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马鞍山考察,对马鞍山的长江岸线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3.73%,森林覆盖率提升到19.62%。35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黑,获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成功申报国家EOD试点,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成全省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凌家滩遗址通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初评,花山区互联网小镇入围中国特色小镇50强,长江采石矶文化生态旅游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褒禅山、太湖山、香泉等4个风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桃花村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当涂县、和县被评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当涂县入围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运漕艺术创意小镇、凌家滩考古研学小镇等上榜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和试验名单。“十三五”期间,成功创建美丽乡村省级重点示范村22个、示范村63个,已建成省、市美丽乡村中心村258个,超省目标任务26个,美丽乡村覆盖率88.6%。一类县区(雨山区、市经开区、当涂县)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二类县区(其他县区、园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农村饮水工程取得新进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创新“互联网+农村公路”管理模式,上线全省首个“四好农村路”管理平台。
建筑业提效增质。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三五”期间建筑业总产值累计3246.36亿元,完成既定目标;2020年底马鞍山市共有建筑业企业913家,其中新增特级资质1家,特级资质企业数量位列全省第三。绿色建筑面积累计竣工406.7万平方米,通过了省级绿色示范城区验收,获评省级绿色示范项目5个。装配式建筑实施面积累计278.8万平方米,成功申报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建筑工程质量稳步提高,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项目获鲁班奖,获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奖33项,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17个,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13个,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3个。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事项办理流程图以及施工图联合审查等配套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一张表单”、“一张蓝图”和“一套机制”,市级系统平台直接覆盖县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信息平台建设和政务一张网布局,打通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部环节,全流程审批压缩至89个工作日内,工业类项目审批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基本实现了全流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批。率先启动以工程质量保险替代质保金的改革试点。
表1 “十三五”指标完成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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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 |
完成值 |
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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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发展 |
建成区面积 |
平方公里 |
110 |
113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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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率 |
% |
70 |
71.69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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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功能 |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
平方米 |
18 |
17.5 |
9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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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总里程 |
公里 |
600 |
443.65 |
7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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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区绿地率 |
% |
41.56 |
43.73 |
完成 |
|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44 |
46.28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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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15.6 |
15.35 |
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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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投资 |
住房和城乡建设总投资 |
亿元 |
1982 |
2148.92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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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 |
亿元 |
800 |
1196.52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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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 |
建筑业总产值 |
亿元 |
2920 |
3246.36 |
完成 |
注:数据来源于《2021年马鞍山市统计年鉴》《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四合一”计划投资完成情况表(2016-2020)》,其中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及道路总里程指标不含郑蒲港和原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十三五”以来,马鞍山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也要清醒看到,住房与城乡建设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交通一体化水平有待提高,与南京、合肥的交通联系不够紧密,“一江两岸”空间联系有待增强,博望、当涂区域之间缺乏快速通道连接;生态环境有待持续改善,向山地区生态修复的山体总量不足,长江东岸沿线缺乏公共休闲空间且沿岸景观风貌不佳;城市功能有待完善,建成区路网密度偏低、局部存在断头路现象,城市内涝隐患依然存在,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供水能力较低,应急天然气储备能力不足,5G基站密度、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充电桩需要增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内容有待优化调整;城市品质有待提升,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率不足,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较低,工业遗产、历史建筑挖掘和保护利用有待加强,城市特色风貌需加强塑造;城镇中等偏下困难家庭保障率不足,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率有待加强,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有待提升,房地产金融风险需要关注等。
第二节面临形势
1、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马鞍山考察,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高度,对马鞍山未来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将对马鞍山住房与城乡建设“十四五”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须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看齐“杭嘉湖”,把政治机遇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
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为马鞍山带来新机遇。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多逆风和回头浪。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崭新起点上,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既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结合点。
多重国家战略叠加带来更多新的政策利好新型城镇化发展。国家大力实施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马鞍山处在这些战略的重要节点上,有利于进一步吸纳要素资源和提高基础设施承载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到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全面推进,国家、省高度重视并支持马鞍山加快转型升级。
2、主要挑战
城市间竞争加剧,对马鞍山城镇化要素集聚带来巨大挑战。随着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老化加剧,各个城市的人口自身均衡压力显著增大。长三角周边城市竞争不断增强,马鞍山对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的吸引力面临严峻挤压,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面临着较大的挑战。不平衡矛盾突出,对马鞍山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挑战。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攻坚阶段,协同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更加紧迫,对城市绿色转型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城镇常住人口覆盖、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将面临更大压力,均衡配置城乡公共资源也将面临更大挑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建设宜居、绿色、创新、智慧、人文、安全城市,对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提出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马鞍山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从马鞍山市情出发,提升城市能级,不断推进城市内涵高品位提升、大力推进重大项目高品质建设、持续推进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加快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全力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贡献住建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引领。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原则,着力解决马鞍山市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由“工业强市”向“生态福地”转变的进程,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
区域互联,融合发展。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深入融入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南京都市圈发展,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促进区域共同富裕。
创新驱动,智慧赋能。落实“智造名城”城市定位,推进数字化改革,强化整体智治,综合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整体联动智治的数字治理体系。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统领下,统筹城市建设管理,系统治理“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一体,服务提质。开展共同缔造,以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美丽马鞍山、美好家园为导向,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镇村生活圈体系,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马鞍山提出的新发展定位,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城市颜值为重点,着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民生供给质量持续提升,开放联动逐渐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韧性得以加强,城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实现住有宜居向住有优居跨越,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及安全感持续增长。
——幸福城市高归属。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实现住有宜居向住有优居跨越。加快完善以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明显缓解,基本实现职住平衡。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和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成一批宜居安全示范农房。
——宜居城市高品质。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农村社区“半小时便民服务圈”,“城市病”有效缓解,城市能级和综合承载力全面提升。
——绿色城市高水准。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成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主要生态环境指标达到或接近“杭嘉湖”平均水平,通江河道省控断面稳定达到Ⅴ类水及以上,山体生态修复率达95%,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完备,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推进发展,降碳减排扎实前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生态环境整体改善、资源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
——开放城市高联通。强化与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以及长三角区域内其他城市的互联互通,与南京形成半小时通勤圈、合肥1小时通勤圈,交通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一体化合作取得重要进展。
——智慧城市高效能。建成“一网统管、平战结合”的城市运行管理中枢,城市治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领域智慧大脑建成运行,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广泛应用,智能化管理、智能化决策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充电桩供给率达15%,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覆盖率30%;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覆盖率达到100%,城市综合管理效能显著提高。
——韧性城市高保障。加强防洪排涝能力,基本消除城区内涝积水点,3年一遇雨水管网达标率80%,30年一遇标准排涝泵站占比60%,建成区5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人文城市高特色。加强挖掘历史文化,加强工业遗产利用;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打造美丽街区、示范道路。工业遗产利用率达100%,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整治面积占比100%。
表2 “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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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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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1.69 |
77 |
预期性 |
|
现代化美丽乡村培育数量(个) |
164 |
252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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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建设 |
商品住房供应总套数(万套) |
10.46 |
11.5 |
预期性 |
|
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万套) |
—— |
0.51 |
约束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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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 |
28 |
>28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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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万户) |
4.21 |
1.6 |
约束性 |
|
|
老旧小区改造(万户) |
8.62 |
14.71 |
约束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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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73.1 |
提高五个百分点 |
约束性 |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40 |
60 |
约束性 |
|
|
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 |
24.9 |
50 |
约束性 |
|
|
建成区绿地率(%) |
43.73 |
43.5 |
约束性 |
|
|
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万个) |
0.3 |
1.2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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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管理 |
绿色社区建设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
城市生命线工程覆盖率(%) |
— |
力争全覆盖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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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 |
建筑业产值(亿元) |
786.71 |
950 |
预期性 |
|
施工总承包甲级以上资质企业(家) |
27 |
35 |
预期性 |
|
|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
60.56 |
10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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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 |
16.1 |
3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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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粗指标统计口径为全市,不加粗指标为建成区(含花山区和雨山区)。
三、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住有宜居向住有优居跨越
第一节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牢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支持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促进住房消费持续健康,遏制投机炒房,坚决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建立住房与土地、金融和财税的联动机制,科学制定并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工作方案,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适时出台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围绕居民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促进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多元化住房供给模式。完善土地规划,重点增加小户型、小面积段的商品住房供给水平,满足本市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供应一定规模的高标准、高配置的高档商品住房,满足部分市民追求居住高品质需求。发挥好商品住房在满足居住、改善需求和稳定调节市场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和电子项目手册填报工作的相互协调,把项目填报与形象进度调整和资金拨付结合起来;加快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系统与“智慧房产”系统的对接互联,解决预售款监管工作与房产备案之间的“断点”问题。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规范行业主体行为,大力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妥善解决商品房延期交付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加快建立房地产企业日常巡查制度,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打击捂盘惜售、捆绑销售、炒作学区房、恶意抬高二手房挂牌价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加强房地产市场舆情监管并建立回应机制。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测,建立房地产市场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考核机制,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落实发展住房租赁的税费、金融支持政策,通过鼓励个人住房出租、盘活存量住房、新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鼓励发展长租公寓,逐步推进租购同权。推广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强化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推进“平安租赁”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租赁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及时掌握住房租赁市场变动情况,完善市场预警机制。
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融资统计监测,认真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落实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增强房企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合理约束高杠杆房企负债行为,推动企业稳妥有序逐步降低杠杆率。从严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违规用于购房,维持房地产金融市场稳定。
第二节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分层次、可持续”的要求,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继续保持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优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完善部门联动审核机制和保障对象失信惩戒制度,严格准入退出,持续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不低于28%。
公租房主要解决城镇户籍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的住房需求。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公租房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优先予以保障。根据各载体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引导有需求的住房困难群众选择补贴方式,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公租房保障(含租赁补贴)5700户(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小户型、低租金、职住平衡”的总体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城市建成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以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5+2”发展方式,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通过新建、拆除重建、扩建等方式,提高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满足区域职住平衡。“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100套以上。
第三节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落实“四个重点”“六个严禁”“五个精准”工作要求,精准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重点针对城中村、城市危房、环境脏乱差区域的棚户区实施全面改造,统筹用好“棚改”与“旧改”政策。加快续建项目工程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原则上项目开工三年内应达到竣工交付条件,坚决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确保棚改居民能够及时安置入住。以满足城市更新、重大工程项目安置需求为目标,科学选址布局安置房项目。根据“区块平衡、配套完善”的原则,科学编制安置房建设年度目标计划,减少超期过渡现象,让动迁群众尽快住上优质满意安置房。“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筹集安置房约1.5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50万平方米。
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参与主体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提升安置房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速度和质量。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有序推进棚改腾退土地开发。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针对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流程的规范性、执行的效率、风险问题、群众利益保障等方面进行经常性会商,进一步协调组织体系,调整组织结构,落实执行人员,各部门相互配合,避免棚户区改造政策执行出现“真空”。到“十四五”末,我市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
第四节 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老旧住区建筑老旧、设施欠缺、人口老龄化、更新资金有限等实际情况,结合设施、建筑等的使用年限、更新迫切程度,有序推进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要素更新,做到基础类优先推进,完善类逐步推进,提升类有条件再推进,实现可持续的代谢式更新,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模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和节能改造工作,增加绿化、休闲、娱乐、体育等活动场地,适时改造小区配电设施。科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病媒生物防制、文明健康元素塑造等设施建设,加强绿化管理,注重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实现宜居、人性、绿色的城市发展。“十四五”期间,预计总投资40.6亿元完成29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14.71万户。
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有序实施。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组织做好工程验收移交,杜绝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研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办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第五节 有序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和未来社区建设
编制完整社区标准体系,明确社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养老、幼托、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确定社区供水、排水、电力、供气、道路、通信、消防、安防、社区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完整社区。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重点在“十四五”期间需要改造的中心城区153个老旧小区中全面落实完整社区建设内容,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改造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等地下管线及二次供水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停车、充电、照明、养老、幼托、智慧安防、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打造不少于30个完整社区。强化改造后小区的管护机制,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微型小区进行管理整合,探索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以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为中心,从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治理、智慧等方面,积极开展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配套设施建设应与住宅用地收储和供应、住房开发建设周期相协调,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住宅小区智能感知设备、智能配送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补齐居住社区服务短板。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规划地块主体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按照规定验收并交付使用。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为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居家养老、快递代收、便利店、菜店、食堂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对接各类商业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第六节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以党建引领,建立和完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小区(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住宅小区议事协调机制。2023年底前,力争实现物业服务覆盖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党组织组建率3个100%。结合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对未达到封闭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和安置房,进行物理封闭建设。在住宅小区全封闭管理的前提下,巩固物业管理全覆盖成果,逐步完成全市居民小区门禁系统建设。在全市推行建立“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缴费、线上报修、线上评价(投票)、线上公告等功能,优化业主表决形式,采用线上和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探索“以新带老”、“老旧成片”、“内外整合”的物业管理新模式,增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内生动力。引进一批大型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公布物业等级服务标准,根据居民意愿自主选择不同等级物业服务,推广“物业管家”模式,提供质价相符的等级物业管理服务,为“皖美红色物业”三年攻坚任务奠定基础。通过局部试点、逐步推广、统一建设的方式,引导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实施物业管理费第三方监管,定期开展业主满意率评价,评价结果与物业管理费的支取相挂钩。持续开展物业费清缴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行动,市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区(园区)每月不少于1次、街道(乡镇)每周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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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公租房。坚持实物配租与发放租赁补贴并举,根据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需求,结合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的保有量。提高新建公租房规划建设水平,着力解决供需失衡、区域错配问题。完善公租房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水平。“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增公租房保障5700户/套(含租赁补贴)。 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人才强市战略的支持效应。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着力推进职住平衡。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化供给渠道。 棚户区改造。保持棚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作为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支撑和内容,加强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四个重点”“六个严禁”工作要求,更加突出“五个精准”,“十四五”时期,全市计划改造棚户区16045户。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老旧缺失、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重点改造小区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
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
第一节 科学、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规划
按照公园城市的规划建设理念,塑造街道整体风貌形象,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明确规划范围内待改造或闲置地块的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全面梳理辖区内老旧小区、棚户区及危旧厂房类型、分布及规模,综合分析产业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生态绿化、景观环境等现状,在城市体检基础上,结合城市“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和“微治理”更新理念,提出老旧小区及破旧片区改造的规划目标和策略方向,科学编制《马鞍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和《马鞍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
坚持总体统筹、分期建设的总体思路,有序推进以雨山湖城市会客厅、宝物马钢制造片区、金家庄宜居片区、向山慢生活诗意小城、马向铁路历史人文廊、长江生态带、G205智造带、宁马同城带的“四区四带”城市更新工作,适时推动秀山新区品质提升工程。
第二节 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机制
构建多方参与机制,政府在规划及政策引导基础上,鼓励市场主体、权利主体和社会组织等有效参与,建立多元主体对话协商机制,达成并强化更新共识,确保激活更新动力。
完善“政府主导+市场参与”机制,探索城市更新双轮驱动机制。积极探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落地的可实施方案,在符合马鞍山市相关规定和上层次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开发模式、配套设施捆绑、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划定、城市设计、利益平衡方案等内容。建立并完善滚动开发模式实现资金平衡,局部可通过安置房建设项目平衡主体资金压力,试点社会化资本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的可行模式。
深化更新项目管理及预警机制,对既有城市更新区域进行“图标建库”工作,并以项目库的形式统筹项目的落地、实施,对新增城市更新项目通过交通供给、市政支撑、剩余开发容量、地质灾害等基础信息预警,为更新项目准入、前置条件设定、更新单元规划规模确定、贡献规模核准、公共设施配建等更新审批环节提供重要参考。
完善马鞍山市城市更新法规、政策、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在内的政策法规体系。依托城市建设指挥部,建立由顶层进行调度、牵头部门综合协调、载体日常推进的三级调度机制,按照城市更新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落实各区、县、街道及各部门责任,实施年度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绩效,并设立定期通报机制。
第三节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构建以公交、有轨电车、地铁为主的公共交通系统,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5%以上。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品质,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率达到18%以上。发展以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通过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公共建筑配建、新建立体停车场等方式,依据《马鞍山市便民停车行动方案》,有序推进主城区停车场建设,强化对博望区停车场建设的指导。对于停车需求较大的老城区,充分利用腾退的零星土地建设停车场。完善“微城管”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将更多的公共停车场纳入智慧停车系统。提高城市公共充电桩供给能力,在马钢组团、滨江组团、慈湖东组团、慈湖西组团、高铁东站组团、经开组团等区域,结合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公共充电桩。全面推进水电气热讯等地下管网建设,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中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推进共同管沟建设,建立各类管网强制入廊机制。“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基本达到100%。采取集中式或分布式等多种供暖方式,加快城市供暖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投递设施,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合理布设不同类型的智能快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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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完善城市交通路网。重点打通曙光路、葛羊路等城市干路,加快实施霍里山大道(旅游大道-九华东路)、九华东路三期等道路改建,推进马鞍山城市各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建设;加快经开区银塘片路网畅通工程、花山区东站周边路网完善提升改造工程、向山地区路网贯通等项目建设;加快朱然路等城市支路网建设。 提升道路交通品质。加快泰山大道(银杏大道-九华路)、湖西南路(雨山路—采石河路)等主次干道“白加黑”改造,加快雨山东路改造项目(伟星蓝山-泰山大道段)、泰山大道(银杏大道-向濮路)等市管破损道路维修改造,加快超山花园周边(C、D)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梅山路等破损城市支路和背街小巷改造力度,加大“退红线”区域路面整治力度,构筑舒适、安全、通畅的路网体系。 改善城市停车条件。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保障停车用地指标,加强停车信息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加快花山区停车场、慈湖高新区公共停车场、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游园广场及配套停车场(兼具人防功能)、慈湖高新区界牌枢纽公交车站与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博望区绿色生态停车场等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2万个以上。 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科学编制布点规划,合理布局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结合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公共充电桩约200个,公共充电桩供给率达15%。 完善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步行、自行车和绿道等慢行网络体系。 增强供电系统可靠性。新建8座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及配套输电线路,城市供电可靠性极大提升。 改造给水系统。加快城市水厂升级改造,有序推进慈湖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第五水厂(新建)工程改造与建设,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率达到100%。新建供水管网60.09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0.75公里,管网漏损率降到10%以内。 实施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健全适应更新改造需要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污泥处置能力。2022年底完成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2022年8月底完成马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采用协同焚烧处理方式,具备日处理200吨/日市政污泥能力(含水率80%)。适时推进年陡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银塘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慈湖高新区化工园区污水零直排工程、博望区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及新型功能区市政污水管网项目。 |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鼓励运用各类大数据分析人口集聚和结构特征,科学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并优化空间布局。适时扩建马鞍山市博物馆并改造提升基本陈列,到2025年达到2万平方米。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完成红星中学整体搬迁,实现就近入学入园。完善城市综合医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医疗卫生设施网络,形成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东院二期、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市公共应急血液保障中心和市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数。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刚性配置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打造枢纽型养老综合体,加快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站点。拓宽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渠道,鼓励探索改造利用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城市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大力发展综合性托育服务和社区托育服务,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建成老幼友好型城市。布局集卫生、就业、社保、文体等服务项目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市场和社区配送投递、超市、菜站、家政等便民服务,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不断优化布局,补齐设施短板,丰富商业业态、培育市场主体,将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便利消费及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不少于15个便民生活圈示范社区,社区居民生活便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第五节 修复提升生态环境
打好生态修复持久战,全力推进向山地区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发展“十大工程”,实施马鞍山市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和棚改安置等项目。继续推进马鞍山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推进马鞍山市和县长江西岸岸线综合整治,在北起乌江镇驷马河、南至历阳镇太阳河约23公里岸线打造浮沙圩湿地公园、零点公园与城市视窗三大湿地公园。
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主要支流、湖泊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1”工程,确保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行动,推动六汾河治理、东湖水质提升、阳湖公园及水系整治工程等项目实施,建成黄家塘1#等一批调蓄池,确保建设完成的项目向运维阶段过渡,加强已转运维项目的日常管理,通江河道省控断面稳定达到Ⅴ类水及以上。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严格实行环境空气质量和总量控制“双考核”责任制度,确保PM2.5等重点指标稳定达标。建立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为重点,开展不同污染类型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提倡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成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显著提高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理能力,争创国家无废城市。
第六节 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改造提升城市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全面提升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标准,改造老旧破损排水管网,健全定时清淤疏通长效管护机制,科学布局排水泵站、排水车等应急设施。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推广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加快建设“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利用系统,打造秀山片区、慈湖西片区海绵城市示范。严禁城市开发建设占用河道和泄洪区,严禁在防洪堤坝体内违规建设,严禁占用小微湿地。
推动长江干流安徽段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年陡河防洪治理项目及花山区区管道路排水防涝提升改造工程等有序实施,持续提高采石闸河口站、慈湖河口站、农场二、三号站等泵站城排能力,统筹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按照“4355”的推进思路,打造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基本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第七节 实施文化风貌塑造
积极参与国家长江文化公园建设,争创长江生态文化示范区。在旧城改造中促进城市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在建设新城新区中融入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元素,充分挖掘诗歌、战争、启蒙、爱情、钢铁等城市文化内涵,与原有城镇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加强城市设计引导,促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之间的衔接,将建筑风格、色彩材质、绿化景观等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加强对城市形态、城市轮廓、建筑景观与色彩、标志系统等要素的建设引导,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持续推进特色街区、示范道路和美丽街区创建工作,积极培育金鹰金街、采石古镇等为特色街区,打造一批全省领先示范道路、全省领先“美丽街区”。针对滨江区域废弃厂房等工业遗存建筑进行改造利用,丰富滨江公共空间,塑造滨江特色风貌。到2025年,中心城区完成10个示范性“美丽街区”建设。
深入推进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延展普查年代,完善保护名录,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风貌整治工作。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挖掘城区工业文化遗存,对中国工业遗产马钢9号高炉实施异地迁移保护利用。
第八节 提高园林绿地建管质量
持续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通过城市绿道联通各游园系统,重点加强慈湖西组团、秀山组团以及博望区公园绿地的建设,加速推进城南组团和博望区绿道建设,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到2025年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7%。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加强古树名木、湿地保护,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乡土植物应用。通过引进“彩化生态景观城市”理念,打造具有马鞍山市现代特色的城市彩色生态景观,将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建设和人民生活品质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按照全市园林绿化建管监管分离工作机制,强化事前绿化工程方案设计审核、事中绿化工程质量监管、事后园林工程验收考核,全面提升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区属绿地养护管理和考核,将区属绿化纳入市级园林绿地统一考核;同时加大区属绿地改造力度,更换部分长势不好的树木,进行道路绿化“六化”提升改造等,逐步提高区管道路的绿化养护水平。对标长三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模式,按照精细化管理和建设标准,加大园林绿化投入,提高每平方米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费用,推动园林绿化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
第九节 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改造
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市场化交易。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和认证体系,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改造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进绿色低碳社区创建,一体推进绿色、低碳、完整社区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改善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出行条件,到2025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提高到75%。坚持节水优先,严格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深化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环境服务等绿色产业,鼓励废弃资源回收再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全域路灯公共照明系统节能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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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八大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实施“完整社区”缔造行动。编制完整社区标准体系,明确社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养老、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十四五”期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不少于30个完整社区。推进物业全覆盖管理,“十四五”期间培育(评选)100个星级物业(或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实施“民生安居”保障行动。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重点围绕雨山湖周边、G205沿线、向山地区等区域,完成75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实施“安全韧性”建设行动。打造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示范。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安全保障,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开展城市危旧房安全排查治理。 实施“交通品质”改善行动。打通中心城区“断头路”;推进宁马城际、巢马城际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谋划推进城市区域快速通道建设;完善城市支路网建设;实施主次干道“白加黑”改造;加快破损道路和背街小巷改造力度;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生态环境”提质行动。加快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模式试点建设。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推进北沿江地区、厂区环境整治,打造城市滨江生态风景线;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实施“文化风貌”塑造行动。挖掘历史人文特色,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打好“长江牌”,老城更新中推动“工改商”“工改文”,鼓励转变城市老旧厂区区域功能,积极向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转型,大力发展商贸金融、健康养老、文旅科创等产业,建设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实施“美丽街区”提升行动。聚焦主要道路、主要河道及两侧、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和市民集中居住等重点区域,制定美丽街区建设指导性标准和要求,“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建设10个示范性“美丽街区”,以点带面,推动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品质提升。 实施“智慧城市”赋能行动。加快对城市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依托“数字马鞍山”,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有效整合城市管理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形成城市建设及运行管理”1”的智慧网络体系。 |
五、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第一节 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新基建+”行动,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尤其要提升马钢组团、滨江组团、慈湖东组团、慈湖西组团和秀山组团的5G网络基站密度,改善与优化5G通信网络环境。支持城市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双千兆宽带示范城市,推进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建设,力争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能力进入全国前列。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物流和水电气热等重点行业领域终端系统,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感知终端,健全城市泛在智能感知网络。
第二节 搭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
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城市管理的各环节中,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以中心城市为主体,统筹部署建设“城市大脑”,推进区县依托市级平台开发特色应用,提升城市整体运行管理、决策辅助和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以城市地下空间、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网、市政交通、公共服务设施等为重点,实施网格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建立城市公共设施数字档案。打破城市各领域“信息孤岛”,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系统结构和管理规范。依托大型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设行业“数据大脑”和一体化大数据应用平台。
加强市、县两级建设工程日常监管,实现项目从规划到验收交付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深化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新建(存量)商品房网上备案、农村危房改造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房地产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基于GIS技术,打造全市住建一张图,实现基于地理信息的住房保障、危房改造在线监管功能。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平台,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面覆盖,推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从看不见向看得见、从事后调查处置向事前事中预警、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努力建设韧性城市。
第三节 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
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推进交通、消防、防灾减灾、排水、燃气等公共设施的智慧化运行管护。实行“大数据+网格化”,实现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提升城市维护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动智慧化生活应用,发展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出行、智慧文旅、智慧楼宇、智慧社区和无人驾驶。
以强化智慧监管场景为导向,建立工地监管智能化模式、建立房产信息化监管系统、路灯实时运行状态监控系统,提高管理效能。以深化市政设施管理交互场景为导向,建立智慧路灯物联网系统,升级改造防汛调度中心。推广使用CIM技术,加快打造数字“孪生”城市。
第四节 实施城市垃圾分类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到2023年底前,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完成升级改造,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全部实现密闭收运,全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试运行。
第五节 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严格确定新城新区防灾标准,结合老城改造提高既有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完善防御设施,健全防灾减灾基础工程设施。健全市政公用设施常态化管控机制,确保设施运行的稳定安全。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和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安全整治。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疫情防控临时安置点建设,到2025年,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完善,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加强城镇供气、供热、供水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老旧管网改造进度,加快实施城镇燃气管网覆盖区域“瓶改管”,完善交通物流、供电供水、信息通讯等生命线备用设施,提升城市供水供气等安全保障水平。适时评估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和天然气储备规模,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和天然气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应急供气供水规模。增强生命线工程和防灾空间冗余度,在规划中预留用于救援安置、物资集散的战略性备用地。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尤其是高铁东站组团南部、雨山湖组团和城南组团西部以及慈湖东组团、大学城组团应实现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推进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建立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和更新改造滚动机制。
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危房和公共建筑改变功能房屋等,系统组织城市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开展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缮加固,确保居住使用安全。完善公路、市政道路、县乡道路等道路护栏、监控、标识标线等设施和隐患点治理,建设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有效查控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按照“1+3+N”模式,由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领域逐步向电力、电梯等其他领域覆盖,由建成区向县区延伸,探索创新城市治理“马鞍山特色”,为打造城市安全发展“安徽样板、马鞍山应用”提供支撑。到2022年,基本构建以燃气、桥梁、供水、排水为重点,覆盖城市建成区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主框架;到2023年,有序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与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四期建设,主要是热力、电力、电梯、通信、综合管廊等领域;到2025年,实现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第六节 推动审批监管领域改革创新
对标南京和“杭嘉湖”,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新100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皖事通”平台,“一网通办、一站办结”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理顺各层级审批、监管职责,深化权力下放,在“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的基础上推动审批办理下沉,让企业不出园区完成项目报批。在全省率先推行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力争实现全流程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至70个工作日,最短为16个工作日以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推动工程质量保险向纵深延展。
加快推进住房数字服务范围,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同步推进电脑端、电视端、窗口端、自助端同步发力,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及7×24小时随时办服务。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与监管,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尝试打开房地产开发重点资金监管与农民工工资支付通道,探索风险楼盘问题处置方式。
六、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美丽村镇建设
第一节 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开放发展
推动宁马、合马、芜马毗邻区域率先一体化发展,打造长三角毗邻区域合作示范带。加快推进江宁—博望新型功能区建设,推动和县—浦口、慈湖高新区—滨江开发区纳入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统筹推进花山一江宁、含山—安巢经开区、当涂—高淳等毗邻地区深度融合,加快马鞍山青浦工业园、巢含产业合作园区等平台发展。推动郑蒲港新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与安徽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启动建设联动创新区。
以建设长三角毗邻区域合作示范带为契机,推进都市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都市圈交通运输连通性便利性,统筹利用既有线与新线因地制宜发展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和“瓶颈路”。加快推进巢马城际、宁马城际等骨干通道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扬镇宁马铁路,推动宁和城际二期纳入国家规划并适时启动建设。加快建设宁马高速改扩建、合芜高速扩建,宁和高速等项目,推动建设S105、S205、S328、S338、G346、G347等一批省际互联互通项目,实施慈湖河路北延、银杏大道东延、江东大道五期等宁马一体化重要市政通道建设。规划建设湖北路等过江通道。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郑蒲港铁路运营达效,加快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建设,推进长江马鞍山段航道整治二期、秦淮河航道(安徽段)等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到“十四五”末,全市铁路和轨道交通里程达到300公里,公路总里程达7800公里,实现与南京同城化,形成与合肥1小时通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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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高效互联交通行动 优化双高系统。打造“轨道上的马鞍山”,新建4条轨道交通(宁马城际、巢马扬城际、扬镇宁马铁路、南京至和县市域铁路二期(马鞍山段)),马鞍山境内长度合计约93.4km;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芜合高速芜湖至林头段、宁芜高速(宁马段)的改扩建工程,加快推动宁和高速公路及合肥至和县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强化与南京、合肥的联系;加快推进沪武高速联络线的开工建设,推进宁博一体化建设,至2025年,全市新改建高速公路里程约176.2公里,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总里程达245公里。 打通省际通道。提升省际国省干线,实施宁和高速、S205围乌路改建工程、S446改建工程、G346滨江大道和县段等项目;深入谋划G347卜集至皖苏省界、S442东延、S328对接新浦合公路、S210西埠至和城、S438乌江至香泉等项目。进一步提升马鞍山市各区县之间、与南京毗邻地区的联系。打造通江达海干线航道网,完成长江江心洲河段(江心洲-乌江河段)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加快完成秦淮河航道(安徽段)整治工程,稳定和改善长江河势,实现长江水运干支流联动发展;进一步加快港口建设,积极推进郑蒲港区皖江散货砂石集散(公、铁)联运中心码头建设,进一步提高港口拉动作用;积极推进中心港区9#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提升港口散货运输能力。 建设过江通道。加快巢马城际马鞍山长江公铁大桥建设,全力支撑“一江两岸”融合发展。争取启动马鞍山慈湖过江通道、马鞍山湖北路过江通道建设。 |
第二节 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
坚持组团式、网格化、田园城市的总体思路,以中心城区建设为引领,确立市域城镇体系。中心城区加快建设形成“一城一区、四廊七板块”的市区空间格局,围绕宁马城际、巢马城际建设优化城市布局,提升秀山新区城市功能,开发阳湖片区,建设高铁新城;打造公园城市,以雨山湖片区为重点,打开亲湖亲水亲山亲绿界面。支持当涂县城按照中心城区标准建设,改造建设市区至当涂快速通道,支持博望区、郑蒲港新区打造城市副中心,支持和县、含山县提升县城建设水平,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村镇。推动跨江发展,加快启动湖北路等过江通道建设工作,在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江北地区更多支持,支持含山县、和县、郑蒲港新区发展,加快构建一江两岸协调发展新格局。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发展的衔接配合。抓紧补齐城镇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提升含山、和县、当涂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率先高质量完成当涂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任务,积极争取和县、含山纳入省级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名单。有效提升环峰、历阳、姑孰等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能力。推进中心城区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下沉。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服务权限,提升县城综合承载力,努力把中心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小城镇功能。
第三节 加快特色小镇建设
充分发挥建制镇连城接村、承上启下的作用,把建制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支持大城市周边小城镇充分对接城市需求,加强规划统筹、功能衔接和设施配套,发展成为卫星镇。支持制造业基础扎实的镇做优产业集群,打造经济发达镇。支持具备交通枢纽、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功能的镇强化资源配置,打造专业服务镇。支持面向乡村且连城带乡能力较强的镇吸引城市要素流入和农民就近就业,打造服务“三农”特色小城镇。
第四节 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新建农房应当遵循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符合适用、绿色、环保、美观的要求。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加大对农村自建房全过程监管。大力推广使用新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引导、推广新型绿色建材在农村自建房中应用。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期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00户。
七、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建筑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形成建材、装配、施工、维护、运营等稳定的供应链、产业链。支持建筑业企业提高在建筑、综合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的设计与施工能力,引导企业在新基建、城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轨道交通、老旧小区改造、高速公路和地下综合管廊等领域实现“投建营一体化”。鼓励企业提高科技创新的投入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造、智能建造技术,促进传统建筑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升级。
持续推动建筑业企业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由生产经营型向资本经营型转变。积极培育建筑龙头企业,支持十七冶等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收购,形成更具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知名企业。鼓励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到2025年,争取实现一级企业数量由99家提升到120家(包括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特级企业数量有所突破。
第二节 实施“走出去”战略
紧抓“一带一路”、中部崛起和长三角一体化的政策机遇,支持建筑企业以EPC、PMC、BOT等方式承接工程项目,鼓励以总承包方式对外承接重大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援外项目。加强与央企、大企业的合作,建立和拓宽劳务输出渠道。探索利用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方式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联合参与国际承包工程。支持建筑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引导其在加工制造业合作、技术与劳务输出以及设备出口等方面,加快“走出去”步伐。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到2025年省外完成建筑业产值达到380亿元,占建筑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
积极争取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安徽省相关战略专项资金,对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的各项活动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对外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协调解决企业在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开具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的问题。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中的国产设备、原材料出口符合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应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加强建筑业领域对外合作,与当地构建区域间的协作关系,宣传推荐我市建筑企业,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省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节 推动建筑业智能化和产业化向纵深发展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以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为主要着力点,改变传统建造方式,推进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AR、VR)等技术与建筑业的深度融合,提升建筑智能化应用水平。开发AI+VR建筑设计智能决策应用,提升建筑设计智能决策及动态优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积极培育信息技术示范基地,聚集优秀的信息技术企业,推广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创新信息技术应用体制,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应用软件。努力建设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积极调度本市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推动省级建筑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引导和支持十七冶、中冶华天、马钢建设等大型工程建设企业向交通、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电力、水利等专业承包领域拓展,逐步实现由单纯工程施工向项目开发转变,由施工型建筑企业向资本运作型建筑企业转变,逐步提升在高端建筑市场的专业施工能力。推动建筑企业向与建筑施工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延伸,有选择地进入建材业、服务业等行业,形成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多元经营的新型格局。引导中小建筑企业向装饰、钢结构、防腐等专、精、特、新方向集聚发展、差别化发展,扩大地域范围内有影响力的中小企业数量。
第四节 全面推动绿色建筑
贯彻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坚持绿色低碳理念,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用新的科技技术和智能化成果,为住宅产品赋能、探索智慧住宅建设。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到2025年,全市星级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星级绿色建筑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推动使用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
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扎实做好绿色社区和绿色建筑“双创”行动工作。在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落实既有民用建筑绿色化改造内容,鼓励推广使用外墙防水保温材料、高性能门窗、屋顶绿化等新技术新材料,优先采用遮阳、通风、照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在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中,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开展建筑改造,落实节能改造措施,提高既有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动太阳能光伏应用,利用城镇居住小区、工业厂房及农村农房屋面等区域加装光伏系统,实现建筑产能。在绿色施工中,加速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普及和综合应用,严格执行绿色施工标准相关要求,切实落实绿色施工方案,将绿色施工管理纳入施工现场安全评估体系,实现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效结合和良性互动。
第五节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加大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和示范应用,提高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水平。全面开展各县区的建筑工业化行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设计统筹能力,应用BIM技术贯通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维全过程。鼓励具备条件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向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跨界转型,积极投身钢结构住宅相关研发与项目实践,不断提高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比例,着力提高钢结构住宅综合品质。
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优先推行标准化预制楼梯、叠合楼板、预制阳台、预制隔墙等预制构件,逐步推进预制梁、柱、预制外墙等预制构件应用。支持马钢装配式产业发展,支持和县、十七冶集团装配式建筑基地发展。
第六节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强化勘察设计质量源头治理,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审图管理体系,优化审查方式,推进施工图智能化审查,实现智慧监管。推进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落实,建立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机制,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与市场监管联动机制,推行业主开放日活动,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切实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夯实施工现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落实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强化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实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着力加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治理,提高精装修住宅的管理水平,强化分户验收,有效预防渗漏、开裂、几何尺寸偏差等问题,提高住宅工程品质,推动标准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降低质量投诉率。
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项目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加快提升在线安全监控能力,建立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风险预警和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长效管理。提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效率,持续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突出对关键节点的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监督,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参建方信用风险等因素,完善风险等级差别化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差别化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培育优质工程,“十四五”期间力争获得1个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20个“黄山杯”、200个“翠螺杯”、20个“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大中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
第七节 持续规范建筑市场
建立健全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深化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打破管理壁垒,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涵盖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统一信息系统标准体系,完善企业数据库、从业人员数据库、项目数据库和信用数据库信息的征集录入制度,提升行业监管信息化水平。与部、省、市、县监管和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保证工程建筑市场规范有序。
建立市场与现场相结合、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有机联动的监管机制,依据企业信用评分,推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业乱象,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八、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规划如期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持续提升机关党建质量,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力,建设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强化整改落实。
第二节 提升依法治建水平
深入推进法治马鞍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住房和城建立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套管理制度,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机制,优化建构科学先进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定程序以及风险评估机制,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通过强化教育、加强培训、开展作风整顿等行动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三节 全面落实政策支持
在土地方面,优先保障安置房建设用地,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结合住宅市场存量与去化周期,前瞻性的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与时序,稳定地价预期。在金融方面,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提高房地产企业财务稳健性,确保房地产金融安全、稳定。在财税方面,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智慧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探索财税支持政策。
积极构建有利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细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统筹推进的政策合力和叠加效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资金的统筹调度,与省级财政资金形成合力,推动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持续发展,促进规划目标实现。
第四节 建立健全评估机制
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全面掌握实施进展,及时化解重大共性问题。建立健全年度评估、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相衔接、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配套、部门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规划评估体系,提高规划评估的客观公正性。评估提出的调整或修订方案,经专家论证、征求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五节 促进多元共治
推进城市治理过程社会化,建立健全市民、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拓展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切实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群众、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互动协调的住房与城市建设治理新局面。
第六节 注重舆论宣传引导
推行规划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形成合力。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及时总结和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准确传递规划目标和政策导向,提高人民群众对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认识和理解,凝聚共识、合理引导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