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含山县仙踪镇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仙踪镇镇区街道
实施大型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仙踪镇街道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道路有序畅通,减少大型货车通行带来的安全隐患、噪声及扬尘影响,保护江淮桥、老街等历史风貌和公共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结合仙踪镇街道道路实际,决定对镇区核心街道实施大型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限制通行范围
仙踪镇人民政府门前道路(自213省道与仙踪街道交叉口起至农庄路与仙踪街道交叉口止)、富民街、降福街、二道街、中南街、中心商业街、农贸市场周边道路、江淮桥及沿河老街,各村(社区)主出入口连接街道(具体以现场设置的禁行标志、标线界定为准)。
限制通行时间
每日00:00-24:00(全天24小时)实行限制通行。
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黄色号牌大货车(含燃油车、新能源黄色号牌大货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挂车、牵引车、工程自卸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
通行许可办理
1.线上办理:车辆所有人为私人的,通过交管12123平台→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办理;
2.线下办理:须提前向含山县仙踪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或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仙踪中队申请办理临时或定期通行许可,严格按照指定时间、指定路线通行,严禁擅自驶入。
交通管理配套措施
1.由仙踪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限行路段起点、终点及关键路口统一设置货车禁行标志。
2.过境货车一律绕行镇区外围道路,禁止穿越镇区核心区域。
执法与处罚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驶入限行区域、不按许可路线通行的黄色号牌大货车、由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行公务、拒不配合管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6年4月6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1.请广大货运驾驶人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提前规划绕行路线,共同维护镇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2.本公告由含山县仙踪镇人民政府、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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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赵文静校对 | 傅中平
一审 | 赵文静二审 | 王永霞 三审 | 陈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