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马市监罚送告〔202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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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6年10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马市监罚催〔2026〕11号),因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马市监罚催〔2026〕11号),内容是:本局于2026年4月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6〕176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1307.3元;2、没收违法所得1307.3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1307.3元。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马市监罚催〔2026〕1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戎敏联系电话:0555-2156591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599号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