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2018/04/18 1.9w 阅读 447 点赞

一、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于1月10日发通知至禁放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截至1月17日,共收到12家单位书面回复,其中9家无意见,1家单位电话回复无意见。回复有意见的2家单位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1、市纪委建议在《规定》第十三条中表述的问题,如由监察机关处理和视情予以问责处理的问题。

采纳情况:考虑到该意见表述比较规范,予以采纳。

2、市安监局建议在《规定》中,第九条用词规范的问题。

采纳情况:将“可以”改为“应当”,考虑表述比较严谨,予以采纳。

二、征求意见会的情况

市政府副秘书长谷强同志于2018年2月2日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征求各成员单位的意见:

食药监局对提出第八条意见,认为对宾馆、酒店等服务企业,处罚没有依据的问题。

采纳情况: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

三、市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于2018年3月16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截至3月22日,收到网上留言15条和信函2件,其中10条留言赞同我市主城区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5条留言和2件信函认为政府开展禁放不应该一刀切,濮塘和向山农村地区不应该列入禁放区。

采纳情况:此意见对源头管控留有空隙,不利于全面禁售,意见未予采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