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分局,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委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相关会议精神,根据市局主要领导指示,就做好当前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公安部要求,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请各单位于今天下午下班前,将分管领导、联系人名单发至水警支队。
二、加强案件侦办。根据公安部6月29日会议精神,涉及到禁捕区域的县、区均要侦破1起以上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我市纳入长江禁捕区域的是长江、石臼湖及9条河流,涉及到含山县局、和县县局、当涂县局、博望分局、高新分局(水警支队)。上述单位在7月30日前,至少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三、强化机制建设。要提升打击整治合力,各单位要不等不靠、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广泛争取理解支持,密切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工作效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相关情况报送至高新分局(水警支队)裴爱军邮箱。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