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切实整改治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暴露出的文明交通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文明交通长效常态管理工作,2021年3月份,市公安局结合牵头的“文明交通专项治理、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治理、交通信号两化完善工程”三项具体工作,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
3月15日,市公安局专门发出《关于征求<马鞍山市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书面征求各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3月19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由召开专题征求意见会,再次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截至目前,累计收到4个单位的6条意见,并全部吸收,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送审稿依据《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年实施方案》(业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文件精神拟制。审查中,将送审稿发送至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城管局等12家单位征求意见。根据有关方面反馈意见做了修改完善。同时,送审稿中涉及当事人相对权力的相关内容均有上位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