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分局,局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效能的相关部署要求,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适配、高效、便捷的公安政务服务,2025年5月底前,市、县(区)两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要全部按照“一窗通办”设置完成,即“随机叫号、一个窗口、一台电脑、一警多能、一窗通办”,受场地限制的区级公安机关及保留公安政务服务的派出所参照市局要求适时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管理。市、县(区)两级政务牵头部门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公安窗口首席代表岗位,统一管理调度进驻人员和工作事项。
二、统一授权。根据省厅下发的各级业务内容由警种部门进行授权,属于上级部门授权的及时申请授权。
三、统一服务。按照《全省公安系统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皖公办〔2023〕48号)、《全省公安交管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皖公交管〔2024〕140号)等文件要求,做到事项全量进驻。现有公安窗口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积极向各级数据资源(政务服务)部门沟通给予场地支撑。市县两级要设置导办岗,指导辅助群众网上办、掌上办及“无证明”办理,有效减轻窗口压力。已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须同步提供线下咨询引导和窗口办理服务。
四、统一培训。进驻业务的警种负责进驻业务指导和窗口全体人员业务培训;各级公安政务服务牵头部门负责本级大厅窗口轮岗学习、跟班学习和配合警种制定业务操作口袋书。通过轮值轮训轮岗等方式让窗口人员能够熟练办理全部进驻业务。
五、统一标识。规范公安政务服务标识,市、县公安政务服务窗口统一标识为“公安综合窗口”、对外通称“公安政务服务民警、辅警”。
六、统一平台。各单位分别登录相关业务平台进行业务办理调试实现一台电脑办理跨警种业务。
七、统一配置。根据“一窗通办”需求自行整合,确需配备的先行配备,能够通过技术层面进行硬件整合的,在符合安全规定情况下进行整合,确保设备使用效率最大化。
马鞍山市公安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