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监管场所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管理透明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马鞍山市看守所现决定对在押人员物品代购的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品种、供货时间
(一)招标品种:在押人员用洗漱类等日常生活用品;饼干、方便面、辣椒酱等方便食品。
(二)供货时间:2016年04月~2017年03月。
二、投标资质
(一)投标单位须持具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年检报告。
(二)投标单位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
三、报名办法
(一)通过马鞍山市公安局外网网页发布信息以及电话通知等办法进行邀请招标。
(二)符合投标资质及相关要求的公司或单位请凭介绍信、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于2016年03月07日-03月09日,上午08︰00—11︰00到马鞍山市看守所门岗处联系报名。
四、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关综合商品类经营资质或批发、零售日用品、食品等的企业或个体;
(二)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含10万元);
(三)中标企业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商品,中标超市必须在我市有实体店,价格不得高于本地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类市场价格。
(四)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五)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
(六)投标文件应用制式文件袋密封,封袋接口处均应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品种。
(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发标方指定地点,过时送达拒收。
(八)投标书一经招标单位接收,不得要求更改,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九)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应按发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
(十)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遵守我方有关规定,服从我方的管理,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一)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发标方提出,发标方将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2日内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十二)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国税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加盟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加盟委托书。 (加盖公章)。
(六)品牌介绍、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并提供相关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证书)、商品价格承诺情况(提供承诺函)、销售经验业绩、同类商品价格报价等方面资料。
六、评标办法
(一)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信誉情况、样品质量情况、投标报价、承诺情况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标。
(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满分为30分,商品价格承诺情况满分为10分,资质满分为15分,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满分为10分,品牌加盟情况满分为10分,企业经验、业绩满分为25分。
(三)根据评定分数,每个品种原则上顺序评出一家中标单位、两家备用单位,通过价格谈判方式实现供应价格统一。
七、废标处理
(一)违反投标书编制要求中的任一条款。
(二)投标内容与封袋上内容不符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三)任一附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四)同一投标项目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作实质性说明的。
(五)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未按发标方电话通知时间来进行答辩或价格谈判的。
(六)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
(七):有串标现象或嫌疑的。
(八):评标小组认为应视作废标的。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5日上午09:00
(二)开标地点:马鞍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二楼会议室,参与竞标的公司现场提交投标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155591686;办公室:0555-8283657
联系人:纪亚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生产、供应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马鞍山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