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围绕依法治警、建设法治公安的工作目标,以完善公安法治体系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着力提高执法队伍实战维稳、依法履职能力,坚决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市公安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
(一)系统部署,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并贯穿全年。今年以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体学习20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期(含专题学习1期)。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马鞍山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专题报告,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同时,市公安局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机制,确保学习部署落实落细。
(二)突出重点,实现全员覆盖。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暨政工干部政治轮训班,特邀市委党校教授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实现对全局基层党支部书记全覆盖培训。创新“以赛促学”模式,先后举办全市公安历史陈列馆讲解员选拔暨“人民公安从这里走来”故事分享大赛、全市公安机关“两争”先锋青年战队竞技比拼活动比赛等系列活动,营造全警参与、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三)知行合一,推动落地见效。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系统谋划实施聚焦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服务发展“三个工程”。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春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调度、跟盯,全年主持召开“三个工程”推进会、警务运行质态讲评会、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及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专题座谈会10余次,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全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一是监督机制实体化运行。规范化运行市、县两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年召开全体会议88次、专题会议47次,法制部门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商226次,制发执法监督提示函84份、督办单62份,监督效能持续增强。二是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组织案件评查115次,评查各类案件6156卷,发现并督促整改执法瑕疵问题18070余处。固化“局长点评”机制,开展点评102期,评选“最优、最差”案卷293卷。三是执法源头系统性治理。以“日评议”机制为载体,坚持“三评三传”理念,市县两级召开执法办案源头治理月调度会300余次,赴基层所队开展监督检查700余次,举办“日评议”练兵竞赛3期,着力防微杜渐。四是执法协作制度化深化。深化公检协作,市、县两级召开侦监协作会议13次,研究解决问题47个。市局层面就5类案件涉及的4个共性争议焦点与市检察院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五是制度体系实战化完善。坚持实战导向,围绕扰乱公共秩序、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涉警舆情应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关键环节,制定出台系列执法规定和指引,为基层提供精准法制支撑。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经法院判决无罪的刑事案件,无因执法问题导致的绝对不起诉案件,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率位居全省前列。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保持“零纠错”“零败诉”。
(二)优化管理服务,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到位。完成权责清单(463项)、公共服务清单(87项)、中介服务清单(9项)的年度动态调整与确认工作,确保权责清晰、公开透明。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按要求完成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维护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全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1个,其中以市公安局名义制定发布6个,均已规范录入数据库。三是涉企检查模式持续优化。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梳理涉企检查事项14项,制定检查计划13个,相关信息全量录入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全面应用“检查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管理系统启用以来,市公安局使用“检查码”开展联合检查9次,亮码12次、扫码7次。四是包容审慎执法精准落实。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规定,全年办理轻罚案件43件,涉及金额7000元,免罚案件387件,涉及金额88300元。五是预警防范体系高效构建。树立“防必有效”理念,推动反诈工作向“主动防控”转型。通过市反诈一体化平台下发预警66.8万条,AI智能外呼预警电话12万次,发送预警短信72万条,产出下发高风险预警1.5万条,成功劝阻潜在受骗群众1万余人,避免群众损失近亿元。六是政务服务能级显著提升。深化长三角区域警务协作,推进“跨省通办”。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目前全市49个公安综合窗口已实现该模式,累计办理高频业务15余万件,窗口服务满意度达99.82%。相关经验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并作交流。七是普法责任严格落实。创新运用新媒体开展“马上说”系列直播等普法活动8场次,观看超2.5万余人次,点赞超21万,评论3万余条。组织开展“平安进校园”等大型主题宣教活动,覆盖群众超百万人次。全年组织1400余名民警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
(三)提升执法能力,不断夯实法治工作根基。一是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全年发生的61件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执法培训精准实施。系统构建并全面实施警师制育警强警实施办法,有力推动队伍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双强化。紧扣执法实战需求,创新开展分层、分类、分专题的系列“滴灌式”培训,通过“法治大讲堂”、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技能比武等多元形式,全面提升一线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与诉讼意识。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各类培训147期,覆盖办案人员6405人次。三是法治专业力量持续增强。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局共有134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常态化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刑事复议复核及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合同审查、代理维护民警被侵害维权案件等工作。目前,全局公职律师共有90余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谋划施策,奋力开创法治公安建设新局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短板与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规范性、实效性有待加强,学用结合、普治融合需深化。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在法律法规适用、执法行为精细度、文书制作及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等方面仍需改进。三是警务管理体制机制与实战化、扁平化要求存在差距,警力资源配置需进一步优化。四是执法监督管理透明度有待提高,社会监督渠道需进一步拓宽畅通。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问题,狠抓落实:
(一)聚焦服务中心大局职责使命,着力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强化法治保障,为重大安保、敏感案事件应对处置、助力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法制支撑。积极构建办案单位、警种条线、监督部门权责明晰、衔接顺畅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
(二)聚焦执法监督管理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严格落实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要求,坚持规范化、实体化、高效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入推进执法办案源头治理,持续增强警种监督合力,聚焦不同警种的多发问题、多发环节,监督提出法制意见,组织各警种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专项考评并跟踪问效,紧盯执法顽疾整治工作,加大对个案的监督问责力度,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三)聚焦执法素质能力强化提升,努力打造过硬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鼓励支持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分层、分类精准滴灌式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应对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