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马鞍山市公安局连续三年深入开展“保平安、优环境、促发展”专项工作,2024年精心推出50项工作举措,推动打造更好更优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规范执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11项)
1.设立涉企案件受理专窗专席。依托市、县两级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平台,设立涉企案件受理专窗或专席,拓展企业报案受理范围,建立完善涉企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和运行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当场”“首接首问负责制”等,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办分离、高效协同、闭环跟踪,实现涉企犯罪案件“一站式”受理。
2.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涉企刑事案件“一案一评估”工作机制,在受立案、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置等各执法环节,全面分析评估可能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经济影响,依法采取最佳防范处置措施。
3.严格执行重大涉企案件市级审核。对本地上市公司、规上企业、重点项目企业立案,或对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员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以及对上述涉案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由市级公安机关审核,并报备省公安厅;全省性、行业性重大敏感案件报省公安厅审核。
4.规范异地涉企执法协作审核审批。外省市公安机关对我市企业及经营人员采取人身或财产性强制措施提出办案协作的,由涉企案件受理专窗或专席统一受理,本级法制部门审核并按管辖分工确定具办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适当协作方式,及时将协作事项及评估情况报省厅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5.大力推行“阳光冻结”。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拓展“护企110专席”“96110”职能,为企业提供7×24小时问询、申诉服务。
6.深入推进涉企案件快侦快办快结。严格落实涉企重大案件“领导领办包保”等制度,及时高效规范开展侦查取证工作,严禁有案不查、有证不取、无故拖延办案。
7.发挥公检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依托市县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与检法机关常态化办案协作,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8.支持和帮助羁押涉企人员办理合法民商事项。对公安监管场所羁押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提出办理合法生产经营所需的事项,羁押场所及时联系办案机关,由被羁押涉企人员、相关企业、受委托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办案部门审核,报所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所涉案件不在公安机关办理阶段的,由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协调案件现阶段办案部门审核。
9.推行涉企管理事项五级审核制。制定公安派出所涉企日常管理事项清单,对企业梯次使用提醒、教育、约谈、责令改正等执法措施;对涉及企业社会信用的,实行“派出所—业务警种—法制部门—分管局长—局长”五级审核制,确保依法规范文明管理。
10.积极探索涉企柔性执法“一件事”。完善涉企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对企业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依法推行“轻违速罚轻罚免罚、首违不罚、公益减罚”等更多柔性措施。探索实施涉公安轻微处罚企业信用快速修复制度,帮助企业减少因“小惩戒”导致“大影响”。
11.提升涉企执法质效。优化执法监督模式,组织开展执法监督专项工作,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坚持打防并举,护航企业健康发展(11项)
12.精准打击各类侵企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打早除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合同诈骗、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盗窃、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对涉企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律由市级公安机关提级侦办;严厉打击串通投标、非法经营、虚开骗税、制售伪劣农资物资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以及涉就业招聘、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
13.强化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预防打击。针对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企业内部高发的职务犯罪案件,推动建立“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预防联合会”,依托联合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预防教育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内部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能力。
14.建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站点。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站点,延伸保护链条。在重点企业试点推行商业秘密犯罪风险“体检制度”,探索企业商业秘密安全量化评级和动态跟踪,及时向企业预警,指导企业构建商业秘密犯罪防护体系,定期帮助企业开展员工警示教育。
15.建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对全市驰名商标、上市企业公司以及易受知识产权犯罪侵害的企业,设立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警务联络员机制,制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指引和“报警指南”“证据清单”,建立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快速响应机制,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试点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员(专员)。针对疑难案件,探索组建由公安、司法、律协及其它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联动支援专家组,集中开展攻坚。
16.持续开展涉企案件快速追赃挽损。联合检法等部门出台规定,进一步优化涉案财物鉴定、估价、处置流程,对案件事实清楚的涉案财物,将处置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探索建立资金查控技术分析中心,为迅速追赃挽损提供支撑保障。
17.助力法院执行为企挽损。协助法院查清拒执类案件判决后涉案财产转移路径和权属,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18.开展网络营商环境“警盾护企”行动。依法严打蓄意炒作、造谣抹黑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黑嘴”“黑灰产业链”,严惩以负面舆情、编制传播假新闻敲诈勒索企业和企业家行为。探索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中心,成立实体化专班,与网信、宣传部门、重点企业建立联动处置机制,构建“风险全时感知、处置全链协同、生态全域共治”的网络营商环境治理模式,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19.加强涉企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分析研判涉企矛盾纠纷警情,对警情多发的企业项目,由属地公安机关主动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完善“为企服务警务室”职能,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调解室,快速高效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
20.深化重点联网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机制。针对重点联网企业,明确网安民警包保联系,主动开展全面网络安全检测和网络安全法律宣讲,并及时出具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提示。建立完善与重点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通报预警等工作机制,共同守住企业网络安全红线。
21.建立涉企风险预警通报发布机制。深入分析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手段特点,梳理企业经营管理隐患,向企业发送防范建议书。对多发性、常见性等涉企犯罪,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通报进行风险提示。
22.完善指导企业严密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制定企业安防“白皮书”,根据企业(项目)特点类型,围绕治安保卫队伍建设、视频监控建设、网络安全防护等方面,“量身定制”简单易懂、可操作的安防工作规范,帮助企业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开展涉企刑事案件“一案一复盘”,协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三、坚持数字赋能,创新为企服务场景(7项)
23.深化“警民通·马上办”无证明办事应用。推动全市公安数据高度融合,加强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完善“警民通·马上办”基础数据和应用工作,全面升级打造“政民通·马上办”实现全市“一网通办”,进一步推动“警民通·马上办”全省推广。
24.搭建“企呼警应”线上平台。依托惠企通服务平台搭建“企呼警应”平台,为企业提供业务办理、法律咨询、政策宣传、线索收集、风险提示等定制化、集约化服务,及时接收、分流处置企业合理诉求。
25.推出马鞍山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依托皖事通、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全面公布全市公安机关和相关社会服务点位、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现企业群众进入“一张图”,即可享用公安政务服务全场景导航指引办理服务。
26.创建“枫桥式”公安政务服务大厅。推进公安综合窗口建设,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打造一体化“枫桥式”公安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群众提供全面、高效服务。
27.打造“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服务模式。整合优化市、县两级公安为民为企服务职能,打造“人员集合、功能集成、系统集约、效能集聚”的集成式、实体化网办中心,全面提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响应率、网办率、办成率,切实让企业群众体验便捷、高效服务。
28.全力服务汽车“首位产业”。推进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支持智能网联环卫车、警用无人巡逻车等场景应用,积极配合探索智能网联低速无人车道示范运营和红绿灯信号共享至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主体,促进智慧交通、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支持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停车位建设管理,优化新能源汽车销售门店试驾活动监督检查。推动更多汽车生产企业纳入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范围,稳步推进为机动车贷款、抵押、解押提供“线上办”服务,最大化节约企业和办事群众往返时间,便利群众购车,助力汽车销售。
29.探索打造“报废汽车一件事”平台。探索车辆注销一件事改革,会同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开展研商论证,试行车辆注销网上办,最大程度为群众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搭建网络平台,在询价、拖车、资料提交等环节给群众提供便利。
四、坚持机制领航,优化警务助企流程(8项)
30.建立完善“企有所呼、警必回应”工作机制。探索与市为企服务中心对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凝聚公安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为企服务合力。优化提升“企业诉求”留言平台、“警企议事群”“警企恳谈会”“警官联系包保制度”“规上企业家约见公安局长”等渠道,汇总企业诉求建议,实现“一口收办”。对企业群众各类诉求建议限时办理,严格落实闭环机制。建立公安为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营商环境办、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及时通报情况、沟通解决问题,对共性问题情况,推动完善制度机制、解决“一类问题”。
31.建立完善“有事即到、无事不扰”工作机制。统筹公安入企安全检查、宣传、防范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同时间、不同警种交叉入企、重复入企、频繁入企等情况。加强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综合查一次”,公安各业务警种对相同检查对象的检查合并实施,涉及其他政府单位的检查合作实施,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32.深化“金盾助企服务团”安商护企机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组建由多警种、公职律师、企业包保民警等组成的“金盾助企服务团”,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分层次、分领域、分行业开展入企安全防范宣教培训,编制发放企业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并向企业提供一般法律咨询和专业化指导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33.打造“15分钟”助企服务圈机制。围绕郑蒲港、开发园区等企业项目密集区域,做精“为企服务警务室”,探索打造一批集警企联系、矛盾化解、执勤值守、服务办事等功能于一体的标杆式、综合性警务服务站点。拓展应用“移动服务柜台”等服务措施,为有批量业务需求的企业单位及特殊群体人员提供快捷更优的“上门”服务,打造“15分钟”助企服务圈。
34.推出新入驻企业“套餐式”服务。针对招商引资新入驻企业,公安机关一周内主动对接联系,提供周边交通优化、人才落户、企业车辆入户、员工电瓶车上牌、内保指导、网络安全指导、反诈和知识产权保护培训、保安培训等“一揽子”服务。
35.拓展助企纾困服务联动机制。与市工商联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合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完善市、县(区)、所队三级警企常态联络体系,分类分级联系重点企业、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深化公安“服务企业平台”应用,依托市为企服务中心,及时收集企业群众咨询诉求,联合职能部门提供高效集成服务,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36.建立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依托政务一张网、公安门户网站、马鞍山公安“服务企业平台”、马鞍山公安微警务等平台,及时发布公安惠企利民政策,切实扩大政策信息覆盖面,提高企业群众知晓度,推动政策“出台即落地”,企业群众“对标可享受”。
37.建立“跟踪评”机制。邀请协会商会、规上企业以及大型民营企业等负责人担任警风警纪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意见建议,会商解决难点问题,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公安为企服务举措落地落实。
五、坚持主动服务,打造亲企便民典范(13项)
38.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推行出生、身后“一件事”集成办,探索“企业注销”“外国人在华就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等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39.推行毗邻地区居民服务一体化。设置一体化服务专窗,打造一体化服务平台,统一区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动“跨省通办”“跨区域联办”“长三角一体化”等措施在服务窗口应办尽办。
40.推进政务服务“宁马一体化”。落实“全面融入南京若干举措”,优化拓展“两省一街”警务室以及苏皖乌江站服务业务,探索宁马公安行政权力事项一体化,推动宁马两地共享居民业务数据,实现高频业务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
41.进一步便利出入境管理服务。积极配合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我市落地执行。探索外国人临住“网上办”,全面推行境外人员在马住宿酒店、宾旅馆及社会面登记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升级出入境证件寄递服务,降低邮寄费用。推行网上办理商务登记备案,为企业前往港澳地区开展商务活动、在香港上市等提供便利。
42.服务保障我市企业海外利益。针对“走出去”企业,提供“利用办证受理回执单进行一次出入境常识和境外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提醒,组织外派人员开展一次行前海外领事保护知识培训,通过跨国即时视频会议进行一次实时安全提醒和答疑解惑,依托‘护企110’专席向企业海外项目负责人提供一个公安海外利益保护24小时在线‘绿色电话’,组建一个涉外联络群实时了解诉求、回应咨询、宣传政策”等“五个一”服务。
43.开展“筑巢引凤”人才服务计划。组建人才“服务专员”和高层次人才企业“助创专员”队伍,为我市招才引智提供“一对一”或组团式优质高效服务。在外籍人才聚集区域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试点探索推行外籍专业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举荐制,最大限度支持引进的外籍人才在马创新创业。推动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政策。
44.打造助企帮企“书记项目”。属地公安机关和业务警种部门结合实际打造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帮企助企“书记项目”,打造党建服务企业亮点和品牌。
45.推行省外徽商“皖警一路守护”。建立沟通协作和异地警企联动机制,实时掌握本市企业在外投资情况,收集诉求及可能涉及的刑事案件风险,提供延伸服务。
46.实施交通出行“安全畅通无忧”工程。主城区范围全面取消轻型及以下载货汽车(含皮卡车、冷链车)和新能源厢式货车的夜间通行限制,绿色配送货运车辆每日准许通行时间不少于21个小时。对具备条件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购物中心、物流园区等,推动施划货物装卸专用车位及夜间停车卸货区,缓解企业运输车辆“停车难”等问题。推动重点运输企业货车安装疲劳驾驶监测告警装置,加强对企业货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推进货车通行证“全省通办”,推广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推动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试点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先垫付、快抢救、后付费”绿色急救机制,保障事故受伤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47.精心服务商贸会展演出活动和“安心旅游”。对各类大型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等各类商贸会展演出活动,实行容缺受理“一次办”和“一会展一方案、一活动一保障”,做到全天候、定制化、守护式、前置型服务管理。规范旅游警情处置和涉旅案件办理,推动涉旅矛盾纠纷现场调处化解。旅游旺季在景区增设移动警务服务台,广泛设置警民联系牌,科学巡逻防控,确保能够快速稳妥处置。严格落实安徽省民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周边民宿、带住宿农家乐等管理服务,明确包保联系民警“一对一”对接服务,助力民宿业发展。
48.加强和改进公安管理服务监督。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民意感知中心建设,强化“数字督察”模型应用,感知公安涉企管理服务事项,促推精细化服务。健全完善公安涉企投诉快速办理机制,对涉企投诉事项限时办结。
49.探索推出警企交往正负面清单。在省厅正负面清单基础上,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系统警企交往正负面清单,明确公安系统及民警与企业交往的底线,消除不必要顾虑、打破不必要限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警企关系。
50.加强公安营商环境政策案例宣传选育。加强公安服务政策的广泛宣传、精准推送、自动推送,开展“沉浸式”“场景式”宣传讲解等,在更大范围实现即申即享、免申即享。开展“好案例”评选,加强经验总结,推广优秀做法,激发全警服务热情,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