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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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渔民退捕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29 4.7k 阅读 309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马鞍山市渔民退捕转产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马鞍山市渔民退捕转产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60号)、《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的实施方案》(马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长江干流、支流水系、石臼湖等为禁止捕捞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对该区域从事捕捞作业的渔民实行退捕转产转业,并对船只实行拆解补偿。5月底前完成长江干流薛家洼渔船拆解,6月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全部渔船拆解,市域内全部渔船的拆解力争8月底前完成。

二、补偿与保障政策

(一)渔船拆解补偿政策

1.渔船补偿范围

(1)2014年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的渔船(不含2016—2018年减船退渔已拆解的渔船)。

(2)系统登记以外的生产辅助渔船。

2.补偿标准

(1)机动捕捞渔船。系统登记的机动捕捞渔船拆解补偿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2016〕3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见表1、表2、表3)。

(2)非机动捕捞渔船(系统登记)。由县区、园区负责制定补偿标准并给予补偿。

(3)生产辅助船。由县区、园区核准,按成本价适当给予补偿。

表1:机动捕捞渔船退船补助标准(船舶补助)

船长

补助基础金额

(万元)

材质系数

船龄系数

钢质、

玻璃钢

木质

10年

以下

10年-

20年

20年

以上

﹤8米

2

1

0.6

1

0.8

0.6

8米≤船长﹤10米

(且9千瓦以上)

3

1

0.6

1

0.8

0.6

10米≤船长﹤12米

(且11千瓦以上)

4

1

0.5

1

0.8

0.6

船长≥12米

(且15千瓦以上)

6

1

0.5

1

0.8

0.6

备注:机动渔船退船补助=补助基础金额×材质系数×船龄系数,船长和功率不能同时达到要求的,降低一档执行。

表2:机动捕捞渔船退渔转产补助标准(捕捞权收回)

船长

补贴基础金额

(万元)

主动退出时间系数

2016年内

2017年内

2018年以后

﹤8米

2

1.2

1.0

0.8

8米≤船长﹤10米

(且9千瓦以上)

2.5

1.2

1.0

0.8

10米≤船长﹤12米

(且11千瓦以上)

3

1.2

1.0

0.8

船长≥12米

(且15千瓦以上)

4.25

1.2

1.0

0.8

备注:机动渔船退渔转产补助=补贴基础金额×主动退出时间系数,船长和功率不能同时达到要求的,降低一档执行。

表3:机动捕捞渔船附属渔具回收标准

补助类型(万元)

渔船材质和分档

渔具回收费

木质渔船

船长﹤12米

0.2

12 ≤船长﹤24米

0.3

24≤船长

0.4

钢制渔船

船长﹤12米

0.4

12 ≤船长﹤24米

0.5

24≤船长

0.6

3.激励措施。对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积极支持工作、签订协议、上交渔船渔具并完成拆解的系统登记机动捕捞渔船,按照船长﹤8米、8米≤船长﹤10米、10米≤船长﹤12米、船长≥12米四个档次,可分别给予船主20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

(二)社会保障政策

1.保障范围

2014年实施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时登记在册并核准的渔民及2019年4月30日前婚娶和出生人口,且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证、非单位正式职工。

2.保障办法

(1)养老保险。根据(农长渔发〔2019〕1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退捕转产渔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办法(附件1)执行。

(2)低保。对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退捕转产渔民由本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后办理低保。

(3)过渡期补助。2019年5月1日未满16周岁的退捕转产渔民子女,县区(园区)政府(管委会)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元,发放时限为2年。对16周岁至59周岁的退捕转产渔民(包括全日制在校学生),县区(园区)政府(管委会)为每人每月发放转产就业前补贴200元,发放时限不超过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就业、领取养老金或死亡的人员停发)。

各级政府为退捕转产渔民支付的社会保障资金和过渡期补助作为捕捞权收回补偿的组成部分。

(三)住房保障政策

对符合住房(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政策的退捕转产渔民,由本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县区、园区按照住房保障政策予以解决。

(四)医疗保障政策

退捕转产渔民按我市现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参加医疗保障。

(五)就业帮扶政策

根据退捕渔民的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分类施策,全方位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帮扶和服务,优先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

(六)子女就学政策

按照政策妥善帮助退捕转产渔民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就近入学等教育问题。

三、资金安排

本次退捕转产渔船拆解、两年过渡期补助所需资金将在整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国家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省配套资金和市县(区)级财政计划安排的资金中统筹解决。社会保障资金依照社会保障政策规定的渠道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县区、园区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渔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让退捕渔民了解相关禁捕退渔政策,取得广大渔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全面退捕转产工作创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调查登记。县区、园区组织相关部门及所属村(社区、居委会)、镇等基层单位对捕捞渔民人员和各类渔船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准确掌握相关信息。

(三)审核确认。县区、园区对渔民渔船调查信息情况要严格把关。对渔民渔船信息确认,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会)、镇和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将相关信息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签订协议。县区、园区在退捕渔民渔船确认后,按照政策与退捕渔民签订退捕转产协议,收回渔船渔具,兑现补偿资金。

(五)渔船拆解。县区、园区将收回的渔船渔具集中拆解,按时完成拆解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左俊市长为组长的全市渔民退捕转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3)。县区、园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加强工作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区、园区是本次渔民退捕转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政策宣传、身份界定、协议签订、资金发放、渔船拆解、社会保障和信访维稳等工作。渔船拆解按渔船登记地、社会保障按户籍地组织实施(郑蒲港新区负责本区内渔船拆解和社会保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住建和医保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按照职责分工(附件2)协同推进。

(三)严格政策标准。县区、园区要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稳妥推进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把握时间节点,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四)强化督查调度。县区、园区要倒排工期,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任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长江办”定期开展督查,相关工作进展专报市委市政府,对工作不力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1.全市退捕转产渔民社会保障办法

2.全市渔民退捕转产工作部门职责分解

3.市渔民退捕转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全市退捕转产渔民社会保障办法

一、2019年5月1日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包括全日制在校学生)的退捕转产渔民,须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园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二、市、县区(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主要包括: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含政府代缴)、政府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利息等。

三、2019年5月1日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照本县区、园区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县区(园区)政府(管委会)为参保人代缴全部或部分养老保险费,代缴时限不超过15年,代缴标准设为每年1500元或2000元。参保人选择每年1500元标准缴费的,由政府代缴1500元;选择每年2000元标准缴费的,由政府代缴1500元,个人缴纳500元;选择每年3000元标准缴费的,政府代缴2000元,个人缴纳1000元。参保人员按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缴费,年满60周岁时,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计发养老保险金。对达到60周岁时,政府代缴保险费的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不足的年限,按照每年1500元标准一次性计入其个人账户,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2019年5月1日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除按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金外,按照15年年限和每年1500元标准,一次性记入其个人账户,除以139系数,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五、鼓励劳动年龄段退捕转产渔民积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今后符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六、符合条件的退捕转产渔民,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居民养老保险金暂不纳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收入。

附件2

全市渔民退捕转产工作部门职责分解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调度。

市政府信访局:负责退捕转产渔民的信访维稳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帮助退捕渔民解决好子女就近入学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及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提供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核实等服务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政策落实,做到应保尽保。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资金筹集、资金分配和监督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障政策制定与宣传、落实,开展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服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落实。

附件3

市渔民退捕转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全市渔民退捕转产工作的领导,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任务如期完成,经研究,成立市渔民退捕转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左俊市长

副组长:吴劲常务副市长

杨善斌副市长

成员:王胜亮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谷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观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昌斌市教育局局长

徐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章兵市民政局局长

吴斌市财政局局长

李怀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作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窦念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良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夏迎锋含山县政府县长

刘凌晨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吴瑞新当涂县政府县长

王平花山区政府区长

左年文雨山区政府区长

易茂林博望区政府区长

龚玉芝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晓东郑蒲港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窦念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