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马鞍山市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农民居住环境质量。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等9家单位联合在市域重点片区内先行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美丽庭院”创建为抓手,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家庭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重点在含山褒禅山片区、和县鸡笼山片区、当涂大青山片区等7大片区(见附件1)和原28个贫困村内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鼓励其他区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2021年创建数不低于10000户(具体任务见附件2),后续创建任务按年度下达。
二、创建标准
(一)院美。院内院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院内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整齐堆放,包卫生、包绿化、包整齐、包环保、包文明新风等“门前五包”到位,庭院可选择果树庭院型、林木庭院型、花卉庭院型、园林庭院型等单一或组合模式,实现“家里门外净起来、房前屋后绿起来、庭院环境美起来”。
(二)室美。厨房干净卫生,厕所定时清掏管护无异味杂物,家居装修美观大方;居室整洁,桌面地面无尘土杂物,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门窗明亮干净。
(三)人美。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家庭成员仪表整洁,举止文明,崇尚绿色健康生活方式;邻里互助,和谐友善。
三、创建措施
(一)广泛开展庭院清洁行动。围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引导广大群众讲卫生、爱干净,以户内卫生、庭院卫生、个人卫生为重点,从房前屋后不乱搭乱建生产生活设施、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倒乱泼垃圾污水,畜禽圈养等日常生活琐事做起,做到庭院干净整洁有序。
(二)广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全面绿化、美化庭院,因地制宜开展“五小园”建设,形成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庭院内外四季见绿,达到美化环境、绿化庭院的效果。
(三)广泛开展绿色环保行动。围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向家庭传播卫生清洁、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等知识,着力提升节能环保意识,培养家庭成员节约生产生活用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注重垃圾分类,科学合理处置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以及废旧农膜等生产生活废弃物。
(四)广泛开展家庭健康行动。广泛普及健康知识、科学育儿、营养膳食、心理健康等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长跑、健身操、交谊舞、广场舞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广泛开展家风传承行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风传承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积极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培育农村新风尚,以家风文明促进乡风文明。
四、申报认定
(一)“美丽庭院”创建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考虑到农户单独购买花卉苗木有困难,因此由镇村统筹考虑,统一购买,分发到户。农户自种自养自管自有。
(二)各县区要加强技术指导,注重典型示范。创建由县级组织验收认定,市级抽查复核。
(三)“美丽庭院”创建每季度认定一次。成熟一批,认定一批,授牌一批。
(四)市级将组织有关人员适时对“美丽庭院”创建后期管护和提升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授牌。
五、责任分工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有效载体,创建工作实行市直单位分片包保制度,每个成员单位包保一个县区(开发园区),包保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包保单位牵头组织抽调相关人员或吸纳社会志愿者对被包保单位申报的“美丽庭院”进行复核认定,适时按一定比例进行回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级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区(开发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二)广泛宣传,全面推进。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和示范户,生动展示广大人民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协调,加强指导。各县区(开发园区)党委要加大支持力度,在深化“美丽庭院”创建等方面统筹各类资源,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充实创建内容。市直包保单位要经常深入实地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创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
附件:1.创建重点片区
2.马鞍山市“美丽庭院”创建计划和包保联系表
3.马鞍山市“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创建重点片区
7大片区:含山褒禅山片区、和县鸡笼山片区、当涂大青山片区、江心洲(花岛)片区、花山濮塘片区、雨山滨江片区、博望横山片区;
原28个贫困村:环峰镇东山村、环峰镇桥联村、林头镇毛滩村、林头镇双井村、运漕镇新港村、铜闸镇太湖村、陶厂镇司徒村、清溪镇白衣村、清溪镇白马村、仙踪镇骆集村、仙踪镇金洼村、仙踪镇六衖村、仙踪镇五里村、昭关镇大宣村、昭关镇东兴村、历阳镇万寿村、石杨镇绰庙社区、善厚镇皂角村、善厚镇万元村、善厚镇陶店村、香泉镇新建村、乌江镇周集村、功桥镇长建村、功桥镇新塘村、功桥镇大汤圩村、西埠镇腰埠村、姥桥镇官塘村、白桥镇红旗村。
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部分农村区域。
附件2
马鞍山市“美丽庭院”创建计划和包保联系表
|
包保单位 |
责任单位 |
创建计划数 |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含山县 |
2500 |
|
市农业农村局 |
和县 |
2500 |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当涂县 |
2500 |
|
市妇联 |
花山区 |
200 |
|
团市委 |
雨山区 |
300 |
|
市城市管理局 |
博望区 |
1500 |
|
市卫生健康委 |
马鞍山经开区 |
100 |
|
市文明办 |
慈湖高新区 |
100 |
|
市扶贫办 |
郑蒲港新区 |
300 |
|
合计 |
10000 |
附件3
马鞍山市“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善斌 副市长
副组长:刘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窦念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玲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方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继明市扶贫办主任
马鑫 团市委书记
王彬 市妇联主席
成员:孙宏良 市文明办副主任
朱志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
孙宗林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唐学才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安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杨文旭 市扶贫办副主任
胡宏扬 团市委副书记
李春霞 市妇联副主席
查玉立 市卫生健康委爱卫办主任
权家荣 市园林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窦念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宗林、李春霞、权家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