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深化融合共享数据赋能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深化融合共享数据赋能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国办发〔2021〕6号)精神,切实消除“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深化数据融合共享和创新应用,释放数据价值,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构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皖数资〔2021〕19号)要求,在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根据“数字马鞍山”建设总体部署,坚持“需求导向、平台支撑、创新驱动、重点突破、深化应用”原则,开展“深化融合共享,数据赋能发展”专项行动,以“数聚、数治、数用、数盾”四大专题行动为主要任务,聚焦经济运行、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重难堵点问题,大力开展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工作,打造“互联互通、质优高效、安全可靠”的数据资源体系,赋能高质量发展,为对标“杭嘉湖”和苏南、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数据要素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数聚”行动
1.加强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开展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调研摸排,制定政务云迁移方案,依据《马鞍山市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马数办〔2021〕1号),有序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做到“应上尽上,应迁尽迁”,实现政务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和运维。加强数据中心网络质量和保障能力检测,搭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对政务云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点网站存在的漏洞、风险以及遭到攻击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统一汇总、关联分析,实现宏观层面的态势综合分析、威胁智能感知、安全态势预警。(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2.发布全市数据资源目录。聚焦全市数据资源底数,全面摸排评估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自建在用信息系统,建立发布《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针对功能交杂重复、数据质量不高、数据不愿共享的信息系统,不再纳入《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清单之外的信息系统,原则上不再提供系统运行支撑环境、不再拨付系统运维资金;对纳入清单的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经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发布《全市数据资源目录》。(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3.推动数据资源归集共享。以全市统一数据资源目录为基数,以库表交换、服务接口等实时数据共享方式,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数据归集。针对未共享数据的部门,建立定期通报约谈制度,实现本级数据资源100%共享、本级数据孤岛100%打通;严格落实新建项目验收机制,未实现数据共享的信息系统原则上不予上线使用,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数据孤岛。各县区结合辖区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平,要基于县区数据资源目录,开展本区域的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通过系统级联、区块链等模式,实现与市级大数据中心平台互联互通,形成数据资源跨区域共享能力。(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4.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作为我市参与全省数据资源共享总联系部门,审核汇总全市对国家及省级数据资源共享需求,争取上级数据资源在我市共享落地应用,并建立我市“线上政务数据大厅”工作机制,负责全市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创新应用和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市直各部门遴选熟悉数据资源管理和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首席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入驻“线上政务数据大厅”,负责本部门内的数据供给共享及数据需求申请;县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市级“线上政务数据大厅”县区分厅的管理部门,统筹负责本区域内数据资源管理任务。(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二)“数治”行动
1.着力提升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规范,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加强数据源头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之前要按照行业规范开展数据标准设定,保障提供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可用性。各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评估机制,在部门数据纳入大数据管理平台之前,要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数据质量清洗,对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完成时限:持续开展;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2.优化完善四大基础库。在全省四大基础库建设标准的基础上,注重本地特色,市数据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健全完善全市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建立基础数据动态更新联动运维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和融合应用,不断提升基础数据库建设水平。(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相关部门)
3.启动建设若干主题库。基于马鞍山大数据中心,逐步汇聚投资、消费、就业、税收、能源、金融等经济数据,开展数据交叉分析整合,为推进产业链补链强链、双招双引、技术交易提供数据支撑。针对全市各部门需求,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生态环境、文化服务、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数据分门别类整理,推进主题数据库建设,满足数据创新应用、专题应用、决策分析等数据需求。(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局,市相关部门)
(三)“数用”行动
1.数据赋能政务服务提速增效。坚持双向摸底,一方面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度梳理,按照“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的原则,全面摸排市县区(园区)政务服务部门数据需求;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征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多个部门跑腿、重复提交办事材料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政务服务数据需求清单》,通过电子材料、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手段,以数据供给推动减证减材料,力争政务服务数据需求满足率达90%以上。对予以解决的数据需求,纳入《数据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实现常态化管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平台深度梳理,明确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及“皖事通办”平台作为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总门户、总入口,凡市级建设的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系统,必须实现与总平台的事项标准统一、数据实时共享,确保基层工作人员不再“二次录入”;对未建有单独审批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事项办理频率由高至低的原则,逐步开展事项办理流程深度梳理,依托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展业务流程配置、表单定制开发,强化数据资源共享应用,不断提升智慧政务水平。(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2.数据赋能政务信息系统应用提升。依托《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单》,各信息系统权属单位全面开展系统应用大检查,对照本信息系统全流程应用,认真梳理每个应用环节的数据资源需求,由部门派驻“线上政务数据大厅”首席代表审核汇总后提交至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属于市级部门产生的数据,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协调推动解决,纳入《数据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常态化管理;属于上级部门产生的数据,由市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汇总上报至国家及省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落地应用,力争信息系统数据需求满足率达90%以上,有效提升我市已建政务信息系统使用效率。(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3.数据赋能产业经济升级转型。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联合搭建工业大数据中心,落实“皖企登云”计划,加强工业互联网数据汇聚、共享和创新应用,建设马鞍山特色的“工业大脑”。探索构建基于重点产业、重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的经济运行数据库,搭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平台,实现工业发展运行监测、态势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加快新一代数字技术在智能制造、智能零售、共享经济、数字农业、普惠金融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引导支持上云用云,打造“行业数据大脑”,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数据驱动型企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4.数据赋能城市大脑创新应用。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建立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数据供应链,加快搭建业务支撑平台和智慧中枢,构建城市大脑框架体系。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深化城市数据融合共享创新应用,全面创新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拓展智慧化应用,争取入选省级城市大脑试点。(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
5.数据赋能数据开放试点创新。在全市数据资源目录基础上,梳理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数据,建设面向社会公共的数据开放门户,探索建立“企业公众依规申请、行业部门审批”的数据开放模式,面向全市社会公众、市场主体逐步开放数据要素。开展数据建模创新大赛,邀请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组织利用政府数据实现算法模型应用开发,遴选优质高效的应用场景予以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市级大数据资产运营公司设立,建设线上“数字实验室”,依托“市场主体提模型需求、运营公司算模型结果”的市场运营模式,深化非开放政府数据的市场化应用。(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
(四)“数盾”行动
1.强化数据安全技术防范。严格按照数据安全法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规范要求,开展全市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等级保护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系统迁移上云,依托统一政务云部署安全建设资源池,为数据资源应用系统提供集约化建设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快推进多部门联合复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部署网络流量探针,搭建人工智能分析模型,实现省市联动的流量数据共享、一体化网络预警功能,全方位提升我市数据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2.强化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按照数据共享开放属性,将全市数据资源目录细分为不可共享、有条件共享、无条件共享、不可开放、有条件开放、无条件开放,明确不同类别数据应用场景;按照数据资源字段属性及敏感程度,开展数据资源分级建设,分级开展数据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数据采集、归集、整合、提供等环节安全责任,切实防止数据泄露和被非法获取。(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3.完善数据安全规范应用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流转、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开展数据资源采集、存储、使用、交换、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各部门要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自评,重点对数据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技术落实等情况开展常态化自查,做到数据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相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加快建设“数字马鞍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紧盯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落实。市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园区要结合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数字政府专题应用,增强数据安全意识,提升数据应用能力,着力构建“数据决策、数据管理、数据服务、数据创新”的现代治理模式;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人、财、物保障,明确熟悉业务和信息化工作同志负责本地本部门工作,落实数据资源共享专项工作运维经费。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加快建设“数字马鞍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数据需求摸排、数据归集共享、数据质量治理、数据融合应用、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进展情况,确保任务落实。要制定细化指标,客观公正监测和评优数据赋能工作。
(四)强化宣传推广。市加快建设“数字马鞍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数据融合创新应用的典型场景,并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评选典型案例和做法,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