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众参与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合法性审查
2024年12月,市司法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文件制定主体适格、权限合法。
三、公平竞争性审查
2024年12月,市市场监管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复核,经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实施方案》内容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四、风险评估
《实施方案》是对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低碳绿色发展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支持甲醇汽车产业链上企业破解制约瓶颈,进一步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未设定对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措施,不属于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
五、专家论证
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2024年11月-12月,就《实施方案》已征求市各相关部门和市重点企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