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全市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通告(第26号)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现通告如下:
一、立即恢复正常道路交通运输秩序。2月24日前,撤销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和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的检疫站点,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必须全部开通,确需设置公路检疫站点的,要层报省政府审批。
二、对挖断和硬隔离的农村公路,立即修复和拆除,确保道路畅通。农村入口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检疫工作,但坚决不允许封路、封村。
三、所有高速公路下道口设置专用通道,对湖北籍车辆人员开展“两查一测”(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工作,做好健康登记、审核。
四、公安机关开通应急运输保障24小时服务电话(15305550122),积极协助解决应急运输中出现的问题。
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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