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督察的第四十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省自然资源部门提供资料显示,全省286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的112座废弃露天矿山均已完成治理。但部分矿山存在整治标准不高、验收把关不严、后期管理不到位问题。部分地市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要求落实也有明显不足。
二、整改实施主体
马鞍山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组织相关县区对全市2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的6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逐一核查,对未达到整改验收标准的,重新实施整改,2022年底前完成。2.严格按照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督促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
四、目标任务
全市2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的6座废弃露天矿山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组织相关县区对全市2座“三线三边”矿山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的6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回头看”,逐一核查,未发现相关问题。2.严格按照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和制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监督电话:13866981099
电子邮箱:897374743@qq.com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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