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局“四机制”强化招标投标协同监管
今年以来,市公管局以加强监管联动、工作协同为基础和支撑,以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投标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行政监管中的难点痛点堵点,精准施策、靶向发力,积极构建4项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机制,以形成更强的监管合力、更高的监管效率、更优的监管格局,实现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
一是打破信息壁垒,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围绕“数字+公共资源交易”,打造全市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100%全覆盖。
二是整合监管资源,建立协同转办机制。加强与住建、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协同,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建立与公安的线索排查汇总上报、审核移交工作程序,规范涉嫌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移送、调查处理和反馈。
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对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增加项目履约环节计分标准,并在评标环节予以应用。
四是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分行业制定12类交易示范文本,出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维护全市制度规则公平统一,形成“1+1>2”的工作实效。
文章看多了有点累?
扫微信给你看点不一样的东西
或微信搜索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zg_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