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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探索“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模式

2024/02/26 1.5w 阅读 384 点赞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我市探索“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模式

发布时间:2024-02-27 01:49 来源:马鞍山日报 字号:[ 大 中 小 ]

日前,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马鞍山“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探索“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模式,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所谓“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模式,是在多个行业领域采取联动执法,让综合执法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市将先行选取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关系经营主体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制度试点。今年底前,我市将总结试点经验,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内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基本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联合行政执法检查机制。

按照《实施方案》,我市将深入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创新监管服务方式,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强化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坚持统筹高效,推动“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制度有机融合,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坚持数字赋能,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推动监管信息互享互认,形成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管理闭环,实现高效规范监管。其间,我市将精准编制“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健全完善“综合查一次”信息库,科学制定“综合查一次”年度计划,规范实施“综合查一次”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查一次”信息化建设,切实强化“综合查一次”结果运用,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为企业提供便利。

与此同时,我市将原有66项涉及多行业、多领域的检查事项进行有机合并,发布了首批22条“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清单中明确了检查主体、牵头部门、协同部门、主要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和执法依据,进一步增强联合执法的可操作性。

记者 任德玲 通讯员 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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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