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2017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皖政〔2017〕54号),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计划是:到2021年,从企事业单位遴选1500位技能名师,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按2万元标准给予名师一次性带徒津贴,带徒期限不少于2年。2017年12月,省人社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4号)和《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2号)精神,制定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名师带高徒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43号),从2017年起,每年在全省遴选带徒名师300位,连续遴选5年。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省人社厅《安徽省名师带高徒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7〕443号)和《马鞍山市技工大市建设实施方案》(马政〔2017〕74号)以及省人社厅下达我市的分配名额,市人社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批“名师带高徒”遴选活动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31号)。
三、主要内容
(一)遴选对象
<一>“名师”遴选对象。长期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或达到相应技能水平,在劳动年龄内、具备履行带徒任务正常身体条件,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不低于带徒协议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人员。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被授予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类的称号; 被所在单位聘为首席技师、首席技能专家或列入紧缺型技能人才等,并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市政府认可的其他优秀高技能人才; 往届“名师”带徒协议到期,经市人社局验收完全履约的,可再次申报带徒任务。 截止2021年6月30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人员不作为“名师”遴选对象。
<二> “高徒”遴选对象。在生产服务一线职工队伍中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具有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技能人员。
<三>名师带徒的职业(工种)。应为本单位主体技能类职业(工种),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范围内(不含全国统考职业)。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名师带徒工作由名师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或县区人社部门推荐上报,由市人社局遴选确定,报省人社厅备案。 其中,教育部门所属职业类院校经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人社部门所属技工院校向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
<二>评审。市人社局将遵循公开、择优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组织专家组评审。 重点面向制造类单位遴选,尤其是智能制造(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高端数控机床、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我市的新兴产业,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兼顾生产服务性等单位。
<三>公示。评审确认工作结束后,将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名师、徒弟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业(工种)。公示期满无异议,发文公布名师带徒名单。
(三)师徒签约
<一>签约原则。师徒关系应遵循双向选择、自愿建立、单位认可的原则确定。每位名师每期带徒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为本单位职工。
<二>签约期限。名师所在单位应组织名师、徒弟签署《名师带徒协议书》(一式四份,附件3),协议书以人社局提供的模板为蓝本,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可作进一步细化补充,经市人社局盖章后生效。名师带高徒协议期限为2-4年。
<三>名师、徒弟的基本职责 名师职责: 培育徒弟的职业素养、工匠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向徒弟传授本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绝技绝活; 带领徒弟开展技术创新、项目攻关、对外交流等活动; 合理安排本职工作与带徒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徒弟职责: 自觉接受名师指导,服从必要的监督管理; 将从师学习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名师所在单位应当为名师开展带徒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