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加强全市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比对工作的通知

2017/12/27 3.1k 阅读 452 点赞

各县人社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水平,保障基金安全,从2018年1月起对现有的各级各部门数据比对工作进行整合和拓展,建立全市养老保险待遇防止冒领和重复领取信息比对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市级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比对机制分为两个部分:

(一)资格丧失信息筛查。即根据公安、民政和法院数据对我市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人员数据库(含城镇职工、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机关事业退休待遇领取人员和遗属)进行筛查,其中可能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由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查处理, 资格丧失信息筛查按季度进行。

(二)重复领取前置比对。即新增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待遇发放前,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重复领取信息比对,对可能重复享受待遇的人员进行核查处理,重复领取前置比对按月进行。

二、工作流程

根据待遇发放信息比对工作整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数据归集阶段: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结算后五日内归集当月各类新增待遇人员信息,每季度末十日内归集本季度户口注销、死亡火化和判刑人员信息;

(二)数据比对阶段:市养老保险中心会同市局信息中心按月、按季度将归集的数据与发放库数据进行筛查比对;

(三)数据反馈阶段:市养老保险中心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反馈发放机构进行核查处理。

三、工作职责

(一)市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与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协调落实全市(含三县)死亡与判刑人员信息的采集;负责与市民政局协调落实市区殡仪馆死亡火化人员信息的采集;负责与省居保中心协调落实城居保人员发放数据的采集;负责疑点数据的信息比对反馈。

(二)市人社局信息中心负责对市养老保险中心汇总的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并提供疑点数据。

(三)各县人社局负责对本县信息比对工作的任务分解和督察;负责采集本县殡仪馆死亡火化人员数据;负责指定专人与市养老保险中心工作对接。

(四)各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月上报当月新增待遇人员数据;负责核查下发的疑点数据,对核实的冒领或重复领取待遇情况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提高认识。建立全市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比对机制是保障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县人社局应充分认识待遇发放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复杂性,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工作的分解和对接,协调辖区内经办机构之间的工作配合,督察疑点数据的清查和处理。

(二)明确职责,注重协调。全市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比对机制是建立在大量数据交互的基础之上,需要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各县在厘清各自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要指定专门联系人按照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与市养老保险中心联系人报收相关数据,树立“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市养老保险中心联系人吴灏,联系电话:0555—2354192。各县请于1月20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养老保险中心。

(三)完善制度,多策并举。建立全市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比对机制是我市养老金防冒领、反欺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通过线上技术手段加强发放管理工作同时,各县人社部门仍要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强化社区(村)基层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积极探索利用生物认证等手段,做好辖区内各类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工作。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