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定向培养、大学生实习基地(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09 6.1k 阅读 182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统一布置,现将我市人才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马发〔2019〕15号)。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三、申报地址

市人力资源中心一楼人才服务一站式窗口,联系电话:0555-8880228。

四、申报条件

支持企业与本地高校、职校及学生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校,市财政按每生每年5000元给予补助;对签订协议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市财政按每学期每生1200元给予生活补贴。鼓励各开发园区、创业平台、企业与市内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点),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个实习基地5万元补助、企业实习点2万元补助;对到我市基地(点)实习的大学生,按每生每月16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企业与实习大学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五、申报流程

(一)在马企业与院校定向培养稳定就业补贴申报流程

1.申请对象

在马各高校、高(中)职学校。

2.补助标准

在马企业与院校及学生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院校,市财政按每生每年5000元给予补助;对签订协议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市财政按每学期每生1200元给予生活补贴。

3.申请材料

(1)《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三方协议书》原件(附件1);

(2)《在马企业与院校定向培养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附件2);

(3)订单式培养分专业分班级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4.申请程序

(1)院校每年5、11月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初审;

(3)市人才重点工程审理会审定;

(4)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5)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发放补贴资金。

5.其他事项

院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教育教学条件改善、就业创业指导宣讲活动、进校园(企业、园区)交流考察调研。学生生活补贴主要用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条件改善,补助资金由学校汇入学生指定银行卡账户。

六、在马企业与院校共建实习基地(点)补贴申报流程

(一)申请对象与条件

1.实习基地:在马各开发园区(综合)、规上企业。年接受实习生人数不少于50人,需与在马高校签订不少于3年的共建实习基地协议。

2.实习点:在马创业平台、企业。年接受实习生人数不少于20人,需与合作院校签订不少于1年的共建实习点协议。

(二)补助标准

鼓励各开发园区、创业平台、企业与市内高校共建大学生实习基地(点),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个实习基地5万元补助、企业实习点2万元补助;对到我市基地(点)实习的大学生,按每生每月16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企业与实习大学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三)申请材料

1.《在马企业与院校共建实习基地(点)补贴申请表》(附件4);

2.《在马企业与院校共建实习基地(点)实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

3.学生实习补贴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凭证;

4.企业留用实习学生劳动合同原件;

5.《在马企业与院校共建实习基地(点)汇总表》(附件6),县区人社部分汇总。

(四)申请程序

1.院校每年5、11月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初审;

3.市人才重点工程审理会审定;

4.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5.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发放补贴资金。

(五)其他事项

院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教育教学条件改善、就业创业指导宣讲活动、进校园(企业、园区)交流考察调研。学生生活补贴主要用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条件改善,补助资金汇入学生指定银行卡账户。 

附件:1.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三方协议书

    2.在马企业与院校定向培养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3.订单式培养分专业分班级学生信息汇总表

    4.在马企业与院校共建实习基地(点)补贴申请表

    5.在马企业与院校共建实习基地(点)实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6.在马企业与院校共建实习基地(点)汇总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