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郑蒲港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全省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为推动我市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工作,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退捕渔民帮扶驿站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驿站建设
退捕渔民帮扶驿站要按照《关于建设退捕渔民帮扶驿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0〕186号)要求,配置基本服务设施、设备,健全服务内容,为退捕渔民搭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平台。驿站要悬挂统一制作的驿站铭牌,张贴驿站各项管理制度(具体可参照当涂县西大社区退捕渔民帮扶驿站管理制度,详见市人力资源中心统一发布的资料)。
二、健全基础台账
(一)退捕渔民帮扶驿要通过“两账一表”开展日常管理:
1.退捕渔民帮扶工作台账:按马人社秘〔2020〕186号文件要求,按户建立《退捕渔民帮扶工作台账》(表样见附件1),一个家庭一页。按照《马鞍山市“1+2”帮联退捕渔民工作方案》(马长江禁捕退捕办〔2020〕7号)要求,按帮扶时间动态更新帮扶记录,如:推荐就业岗位几个、技能培训、帮扶联系人到户走访、社保补贴、解决家庭困难等。本台账在建立纸质台账的上,日常管理可以电子表格管理为主,根据需要打印更新纸质台账。
2.退捕渔民转产就业人员台账:已经转产就业的人员花名册。就业去向需标明该渔民就业单位,在外地就业的需标明所在城市务工单位,从事个体职业的需标明行业形态(表样见附件2)。本台账在建立纸质台账的上,日常管理可以电子表格管理为主,根据需要打印更新纸质台账。
3.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汇总表:本汇总表每月打印一次(表样见附件3)。退捕渔民帮扶台账中的建档立卡渔民人数、转产就业人员台账中的转产就业人数要与汇总表中的数据一致。
各县区(新区)可在保留上述台账基本要素基础上,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但不得减少表样设定的基本要素。
(二)其它台账
从省人社厅智慧就业信息系统直接下载相关数据,作为退捕渔民未就业台账、退捕渔民退出就业市场人员台账、退捕渔民社会保险情况台账。其中,社会保险情况台账要分类建立:退捕渔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情况台账、退捕渔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台账、退捕渔民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待遇情况台账、退捕渔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台账。
上述其它台账原则上每年打印一次,如变动较大,可适时下载打印,更新纸质台账。
三、强化管理服务
1.强化帮扶服务。退捕渔民帮扶驿站要充分发挥职能,及时掌握退捕渔民生活现状、就业需求、培训意愿等,为辖区内退捕渔民提供公共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有效促进退捕渔民稳定就业。
2.强化走访宣传。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电话回访、上门帮扶、技能培训等机会,宣传就业认定标准,改变退捕渔民对就业认定的模糊认知(如帮助部分渔民认识:不仅仅到企业正式上班算就业,自主创业、居家就业、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和灵活就业也是就业的形式)。各县区对已经认定就业的,要及时办理就业补贴,并在补贴资料收集、审核环节宣传就业认定标准。
3.强化岗位管理。要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尽快安置退捕渔民上岗。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发的各类公益性岗位统筹管理,避免“有岗位、无劳动”的“吃空饷”现象。
附件:1.退捕渔民帮扶工作台账
2.退捕渔民转产就业人员台账
3.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汇总月报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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