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举办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3/04/18 1.8w 阅读 58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技工强市建设,全力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提供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推进技工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马政〔2023〕4号)及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相关办法的规定,决定举办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并将全市第二届“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安徽省第四届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马鞍山市选拔赛纳入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联合主办,马鞍山技师学院承办,并成立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协调指导各项赛事活动。

二、赛事安排

(一)竞赛职业(工种)

此次竞赛项目包含车工、钳工、电子商务师(网商)、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电工、焊工(电焊工)、砌筑工等10个项目。其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为第二届“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电工、焊工(电焊工)、砌筑工为安徽省第四届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马鞍山市选拔赛项目。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竞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技能要求组织实施,并参照省赛、国赛技术标准要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内容。

三、参赛对象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类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和在校生的要明确其身份,在校生身份的确认以报名表填写时间为准。

(二)本次竞赛已取得与竞赛项目相同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不得参赛。

(三)各代表队负责严格审核参赛人员报名资格,有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审核可登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 http://www.osta.org.cn/)。主办方负责对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和授予“马鞍山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选手进行资格复核,对报名材料不实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比赛成绩及相关表彰奖励,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员个人承担。

参赛人员报名时需签署《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承诺书》(见附件2)。

四、组队形式

各县、区(开发园区)负责本地区参赛选手的统一报名和联络工作,并确定一名领队。行业组织与协会、大中型企业可直接组队参赛。三县、三区及市经开区组队参赛职业(工种)不少于7个,每个职业(工种)参赛选手不少于6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组队参赛职业(工种)不少于4个,每个职业(工种)参赛选手不少于6人。

五、竞赛报名

(一)个人或单位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报名。

报名材料:《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承诺书》(附件2)。

(二)各代表队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

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湖南东路2855号。

报名材料:《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电子档各一份),选手报名表(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名费用:本次竞赛免收参赛费。

联系人及电话:吴婷婷  8880235

六、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暂定2023年8-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

(一)个人奖项

1.授予荣誉称号

各职业(工种)第一名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马鞍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前三名由市人社局授予“马鞍山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和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重复授予上述荣誉。

以上奖励均不含在校学生。

2.晋升技能等级

家政服务员(家务服务员)排名前40%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其他职业(工种)排名前1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其他职业(工种)排名前11%-2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已具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其他职业(工种)排名前21%-40%的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学生选手最高晋升至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

等级晋升以选手报名参赛时持有的职业(工种)技能等级为基础,已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发放。所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竞赛组委会名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形式制发。

3.物质奖励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得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的选手为一等奖,第2、3名的选手为二等奖,第4、5、6名的选手为三等奖。一等奖选手奖励5000元、二等奖选手奖励3000元、三等奖选手奖励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4.优先推荐参加省赛

如举办2024年安徽省“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本次竞赛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获奖选手将被优先推荐。同时,本次竞赛电工、焊工(电焊工)、砌筑工获奖选手将被优先推荐参加安徽省第四届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

(二)团体奖项

针对竞赛成绩突出、赛风良好的各代表队,设立“优秀组织奖”和“竞赛风尚奖”若干名,对支持大赛筹办的单位设立“特别贡献奖”。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竞赛相关工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共同做好竞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广泛发动,严格选拔。各单位要在职工中广泛动员,以本次竞赛为契机,在职工中开展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做好预赛选拔工作。按照竞赛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工作。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其它途径,对本次竞赛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关爱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四)摄制影像,报送资料。各竞赛承办单位应及时全面收集竞赛影像资料,并在竞赛结束1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人事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邮箱:781158095@qq.com)。

附件:1.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承诺书

    3.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4.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马鞍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马鞍山市总工会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鞍山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

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李怀东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刘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副主任

     袁良宪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军  市总工会四级调研员、市机械冶金化工工会主席

     齐道友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季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楚生军市建管处党总支书记、主任

     苏丰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员:周立功市人事考试院院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孙高康市总工会劳动经济工作部部长、三级调研员

     夏亮国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刘朝伟市人社局职建科科长

     钱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陶荣春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副科长

     彭文卿市建管处资质管理科科长

     范家木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袁良宪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立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方革新、单春春、陈正生、孙明春、吴婷婷。

附件2

马鞍山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承诺书

       竞赛名称: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是否在校生

所在单位

是否机关事业

单位工勤人员

联系电话

手机

等级分类

市级类

竞赛标准

参赛职业

现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及等级

参赛人员确认、承诺

本人承诺: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了解包括下列提醒在内的竞赛文件和要求,本人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客观,如因报名信息不实、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人自愿放弃本次比赛所有成绩及相应表彰奖励,并由本人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其他一切后果。

特别提醒:1、本次竞赛按高级工标准命题,已取得与竞赛职业相同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赛。2、在校生最高只可晋升至高级工,不授予“马鞍山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须个人申请、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核同意方可参赛。4、竞赛组委会仅对竞赛工作做最终解释。

签名:年月日

   注:1.等级分类是指市级一类竞赛或二类竞赛。

     2.在校生身份确定,以竞赛报名表填写时间为准。

附件3

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代表队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

身份证号码

现职业资格

(职业、等级)

参赛工种

工作单位

合计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日期:

附件4

马鞍山市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参赛工种:)

姓名

性别

(小2寸照片

粘贴处)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现有职业资格等级

近年获奖

情况

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照片1

照片2

             注: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单位意见”栏个人自荐类选手可不填写。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