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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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专项活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6/05 5.3k 阅读 67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

为加强社保基金支出风险防控,建立完善以信息比对“静默认证”为主、人脸识别等自助认证为辅、社会化服务现场认证和特殊人群提供上门认证服务为补充的认证模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认证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外部数据归集。各县要按照省厅和市县分责要求,在获取部、省下发外部数据外,积极协调本级数据资源部门,加强与民政、司法、公安、卫生健康、医保、银行等跨部门数据共享,引入如居民医保参保、住院报销、民政火化、服刑、户籍注销、交通出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等外部数据,及时维护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管理系统,提升我市数据覆盖范围。

二、加快内部数据整合。各区县要加快待遇领取人员基本信息核查进度,在6月底前将领取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全部录入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管理服务系统,按照常居地将人员逐级推送到常居地所属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属地化管理(常居在本市外的人员由待遇发放地的经办机构管理)。

三、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县区要制定宣传培训计划,积极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的宣传工作,取得参保人员的理解支持,要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人员培训,掌握认证系统操作规程,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好应认证人员的首访、信息维护和人员流动等动态管理,在做好自助认证宣传推广的基础上,突出社会化管理服务便民举措,解决好群众在认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把资格认证工作做好、做实,确保我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递延认证率保持在99%以上。

联系人及电话:

养老保险   罗晓斌 0555-2354192

失业保险   徐 驰 0555-8880213

工伤保险   郝 冠 0555-2354136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