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4/05/27 1.2w 阅读 251 点赞

各县区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养老保险重点工作调度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办理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核定及提前退休人员退休报批是否符合规定。

2.2024年1月以来,落实“高效办成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 有关情况。

3.2024年1月以来,遗嘱待遇核定发放是否准确。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他各项业务是否符合政策和经办规定。

二、有关要求

(一)深入学习,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要义,准确把握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县区人社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分析和汲取国务院 “互联网+督查”关于 “ 陕西省榆林市群众高女士反映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却无法跨省办理手续”案例的教训,引以为戒,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既要符合各项政策规定,又要切实站在参保人员的角度,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理念,有效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维护好参保人员的各项权益。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实际需要,提升工作温度,全力做好服务。一是认真落实好“高效办成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各项工作举措,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二是对于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提前退休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核准退休资格,尤其是特殊工种提前人员要提前报市级部门审批。三是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对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资格认证临期人员提前通知,主动告知认证流程以及核查遗嘱待遇发放是否符合计发规定。

(三)细化举措,认真开展。各地要按照上级政策和经办要求,对以上自查内容逐一开展核查并在6月30日前按照统一格式(另行下发)将相关学习、自查及整改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养老保险科:奚嘉美联系电话:2366946

退休资格核定:史磊联系电话:2366946

遗属待遇:陈俊联系电话:2354195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