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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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30 5.3k 阅读 548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城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8日     


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人社部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部署,加快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为指引,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服务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为核心,围绕稳就业保用工促发展,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重点群体服务精准化、用工服务多元化,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打响“立马就业”城市品牌,促进市域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重点举措

重点围绕“一个平台三个体系”建设,即全市统一的就业信息化平台和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体系、专业化队伍体系,全面完善就业服务站点设施,健全就业服务网络,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一)建设全市统一就业信息化平台

依托省“智慧就业”系统,结合我市具体需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互联网+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

1.打造“就业大脑”。突出数字赋能,在省“智慧就业”平台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进行本地化提升改造,实现与社保、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接入长三角城市、南京都市圈城市、劳务输入基地等的数据,构建“全面覆盖+精准画像”就业大数据动态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智慧市场”。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数据监测室,分类展示全市就业工作各项数据。建立直播带岗平台及远程视频面试平台,为求职者和招聘者提供模拟现实场景的求职招聘环境,提升网络求职招聘互动体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3.推行“指尖就业”。完善智能求职招聘系统功能,开发微信小程序,拓展移动客户端人岗匹配功能,实现“指尖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功能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建立以公共就业市场为主,以零工市场、经营性人力资源市场为辅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1.完善公共就业市场功能。升级改造市人力资源市场,设立企业展示区,通过信息化设备展示企业生产车间、生活环境等场景,方便求职者全方位了解企业。依托省、市级职业指导大师,设立“启明星”职业指导室,为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服务。完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提供专业化、区域化、个性化服务。发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帮助求职者实现“家门口”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发展线上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网、马鞍山人才网为主体,以“三公里就业圈”就业平台、智联招聘马鞍山专区平台以及市域内民办网络招聘平台为补充的线上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展线上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不间断就业和用工服务,方便企业网上发布和动态更新岗位信息,服务求职者网上求职,实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3.建立零工市场。在市、县(区)、开发园区分别至少建立1个以上零工市场,各县区至少选择1个街道、乡镇建立零工驿站。与工会、城管、住建、银行等部门单位联动,在大型商场、超市、银行网点和人流量集中的地点建设零工驿站。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零工小屋,配备求职一体机,开展24小时不打烊服务。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8号)要求,通过自行运作、购买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三种运营方式,建设零工市场,为灵活就业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就业服务。鼓励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运营管理零工市场,对运营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3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4.鼓励发展经营性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建设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激发调动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在就业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供给。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品牌提升行动,培育有核心产品、竞争力强、创新发展、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建设民营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江东控股集团、市科创人才集团、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体系

加大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三支一扶”岗位开发力度,帮扶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建立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体系,对重点困难群体实施兜底帮扶。

1.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每名毕业生提供至少1次“一对一”职业指导。摸清见习需求,提供见习政策咨询、就业见习岗位,为每名毕业生推荐至少1个见习岗位,每年开发2000个以上见习岗位。结合毕业生求职意向及专业背景,为每名毕业生推荐至少3个就业岗位。为每名毕业生推荐至少1次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指导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准备创业的毕业生,协助对接创业导师和各类创业资源;符合条件的,协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重点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根据其个人意愿,为其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力争就业帮扶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工作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服务农民工转移就业。开展“春风行动”和各类专项服务活动,加大农民工就业帮扶力度,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家门口”就业。实施“聚马行动”计划,招用外来农民工来我市就业,提供等同于我市求职者的就业服务,满足我市企业用工需求。在与我市有劳务合作协议的地市建立我市企业招工工作服务站,引导劳务输出大市在我市建立农民工工作服务站,两类工作服务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3.稳定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就业。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健全劳务协作机制,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创业。进一步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取消年龄、残疾等不合理招用限制,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兼职从事灵活就业,每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000个以上;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载体建设,动态保持帮扶车间6个以上;按规定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双向奖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跨县务工脱贫人口给予适当交通补贴。实现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11500人以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各项政策“应发尽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4.帮扶残疾人就业。开展特色技能培训,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帮扶困难残疾人就业。对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残疾人,及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对于就业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及时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每年开发100个辅助性公益岗位,专门安置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5.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做实“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精准掌握退役军人底数、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网上开设“情系老兵就业超市”直播间,线下搭建与企业招聘对接平台,开展云聘会等活动,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发挥“三公里”就业圈作用,用好“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等基层站点,为退役军人提供多岗位供给、多渠道保障、多样化帮扶。(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6.帮扶退捕渔民就业。建立动态精准帮扶机制,细化实现动态跟踪监测,强化就业服务,做好政策宣传。对有就业需求的退捕渔民,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就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有培训需求渔民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能。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多渠道帮扶退捕渔民实现就业。完善退捕渔民帮扶驿站功能,每年给予工作经费补贴2万元。积极引导退捕渔民转变观念自主创业,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补贴政策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用好公益性岗位,积极按规定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退捕渔民,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退捕渔民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7.服务新业态从业人员。向快递小哥、外卖配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将其纳入公共就业市场服务范围。结合新业态行业特点,搭建企业用工需求与从业人员就业意向双向互通的联系平台,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引导新业态从业人员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探索参加工伤保险。加大维权力度,维护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四)打造专业化队伍体系

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就业服务工作,打造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为主,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高校辅导员、人力资源经理人和人力资源公司人员为辅的专业化队伍。

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其就业服务工作主力军作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建立全市人力资源管理联盟及新能源关联企业、食品行业等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联盟,在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样本单位的基础上,引导更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到全市就业服务工作中,鼓励其参加各类经理人大赛,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3.发挥高校辅导员职业指导作用。打造一支具有熟悉马鞍山市情、了解就业创业政策、掌握职业指导技巧的高校辅导员就业指导队伍,定期举办“高校辅导员职业指导培训班”,组织开展“毕业班辅导员促进留马就业创业座谈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举办毕业生求职能力实训营,推动更多毕业生留马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4.规范发展人力资源经理人队伍。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展人力资源经理人培训,发展壮大人力资源经理人队伍,增强人力资源经理人守法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经理人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劳务输出和引入的市场化、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切实提升人力资源经理人的服务的水平。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公司作用,鼓励及时提供企业岗位信息,开展服务单位员工的职业指导,帮助稳定员工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查调度;各成员单位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各级人社部门牵头抓总,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高质量充分就业城市建设的经费投入,市、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规范各类资金支出范围,确保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开发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三)强化目标考核。坚持考核问效,将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城市工作纳入就业工作考核;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县区政府高效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