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攻坚战”,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码头、干线公路、交通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推动各交通运输企业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攻坚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力争年内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交通运输安全“攻坚战”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交通运输安全“攻坚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长春
副组长:潘祥松张建华夏家林
成员:李定国含山县交通运输局
薛华斐和县交通运输局
徐丁根当涂县交通运输局
吴晓军博望区交通运输局
王彦市港口局
陈志文市运管局
张为安市公路局
冯昕市地方海事局
陈光柱市县乡公路局
夏松市交通质监局
王时海长运集团
孔金和长客公司
邵成树天马集团
卞鞍生联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经济科,具体负责交通运输安全“攻坚战”期间各项日常工作,陈平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道路运输方面
1.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各级运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扎实开展道路客运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具备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及驾驶人,一律予以清理;对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安装使用车载监控系统的客运车辆,一律停止营运;对违规发放使用班线客运和旅游客运包车证牌的,一律予以严处。此外,要深入开展好“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各客运企业要督促出站口安检人员和驾驶员切实履行宣传和叮嘱旅客佩带安全带。
2.扎实开展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按照《全市货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运政和路政执法队伍要严格落实各自工作职责,全面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并积极配合市容、公安等部门认真开展“三车”交通安全和营运综合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预防和减少“三车”道路安全事故发生。
3.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严把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运输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实地监督检查,督促运输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4.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运管部门要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全面加强对重点客货运驾驶人的安全管理,督促客货运输企业进一步健全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并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坚决解除聘用合同。
(二)水上交通方面
1.切实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海事部门要督促涉水乡镇(开发区)加强对当地客渡运船舶的安全管理,积极整合乡镇(开发区)、村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涉水乡镇(开发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2.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海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行为和通航秩序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船舶的监管力度,适时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法载客船舶,查处船舶标识不清、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上交通秩序。
3.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教工作。逐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督促涉水乡镇(开发区)、村、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播发水上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法律法规知识,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乡村等各类公益活动,完善安全救生设施配备使用。
(三)港口码头方面
1.严格落实港口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港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港口经营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标准,严格对港口经营资质的安全审核,督促港口经营者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港口区域的安全管理力度,扎实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切实加强危险品码头、船舶的安全监管。港口管理部门要针对秋冬季节特点,督促并指导危险品码头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输送管道、储罐及装卸等设备的维护保养,认真做好防大风、防冻害、防静电等措施。在进行易燃、易爆危险品装卸作业前,船岸双方要认真落实船/岸检查制度,作业期间要加强防火防爆管理,严禁在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作业。
3.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港口管理部门应引导港口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及时发布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保障员工和周边公众的知情权。建立安全生产警示牌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形成社会对港口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制度。
(四)干线公路方面
1.全面加强公路安全隐患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公路部门要求积极组织对重点路段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灾害风险处置方案,切实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强化危桥改造工作,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做到定期检查、及时养护。
2.切实加大路面治超工作力度。公路部门要积极巩固治超工作成果,以4个固定治超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拒检、闯卡、阻挠治超工作等抗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货车超载对公路、桥梁和隧道带来的危害。
3.深入开展“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等活动。公路部门要及时处理路面和桥梁的日常清洁和病害,全面完善辖区内管养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标线、标注等设施,对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设置安全设施,确保干线公路安全设施齐全、规范、有效。
(五)交通建设方面
1.强化工程建设预警管理工作。公路建设和质监管理部门要通过落实“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和实施“单元预警法”,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各项预案的制定和审批,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预警措施到位有效。同时,继续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实施工程风险预警预控预案管理。
2.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公路管理部门和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市交通运输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车辆、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起重机械安全合格,脚手架搭设符合规定,作业规程或施工方案完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带、安全帽制度执行到位,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规范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安全监督部门和人员要主动出击、认真检查、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攻坚战”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召开“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切实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信息互补优势,共同研究解决“攻坚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部署全局性重点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攻坚战”期间,局领导结合分工抓好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攻坚战”工作有效开展。